【毒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 据统计,目前登记在册的吸毒驾驶人达62万余名,近年来,吸毒后驾驶车辆(以下简称“毒驾”)成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新问题。 [案例] 2012年4月22日,上海客车司机王振伟吸食冰毒后驾驶营运大客车从上海前往江苏常熟,在常合高速行驶途中冲过中央护栏与对面正常行驶的一辆货车相撞,造成14人死亡、20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处罚]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警告或罚款150元,应当注销驾驶证。 为有效遏制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作出明确规定:正在依法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的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要主动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驾驶证,未主动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领业务时,对发现属于三年内有吸毒记录或者成瘾未戒除人员的,不予受理申请。 【闯红灯】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车辆和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据统计,2013年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中,约6%是闯红灯违法行为, [案例] 2013年8月25日5时10分,驾驶人赵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行驶时,遇路口红灯亮时继续直行通过,导致5辆车相撞,造成5人死亡,10人受伤。 [数字] 据公安部统计,2013年以来,全国闯红灯违法行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2951起,造成600人死亡、3675人受伤。 [处罚]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予以300元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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