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郑锦阳)与此同时,12月1日起,关于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方面,厦门高速交警也将施行新的工作流程。 受理范围主要包括:违法地为厦门高速公路的、闽D车辆违法地在省外高速公路的,违法地为我省高速公路且驾驶人经确认无异议的,以及机动车违法行为不属于受理范围的,窗口民警告知当事人前往违法地处理。 如果是法定不记分且罚款200元(含)以下或不罚款的本省籍非营运车辆的高速公路违法行为,可在全市任一农行网点的自助终端机或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进行自助处理。其他违法行为、本省营运车和外省机动车在我省高速公路违法行为,需到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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