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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抓拍交通违法下月恢复记分 三渠道可处理违法

2014-11-27 17:24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从12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被电子监控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恢复记分(扣分),其中就包括车主们最关注的道路停车。一次记1分项目: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警方提醒】

一个记分周期内,须记得清理扣分

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12分,从机动车驾证初次领取之日计算,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车主应至少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处理一次监控记录,而不是像以往车辆年检时才去处理,以免出现分数被累记过多的现象。

此外,对于12月1日之前的监控记录,仍然按照旧规定执行,车主们也不必扎堆到窗口处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扣分规定】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将被记1分

一次性记12分项目: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客运车辆(公交车除外)、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的;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一次性记6分项目: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一次记3分项目: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一次记2分项目: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一次记1分项目: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数据】

1-10月道路交通违法264万次违法停放147.2万条排首位

发布会上,警方公布了今年1月到10月份的道路交通违法数据,总计违法数量达264万条左右,其中违法量最多的是“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违法停放的”,总计达147.2万条,每条违法将罚款100元。

排名第二的是“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数量达到42万条左右,按规定每条违法将被处以150元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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