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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租房竟成淫窝招嫖客上门 房东怒极状告租客

2014-11-22 08:5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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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22日讯(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文 陶小莫/图)租客将房子拿去当“淫窝”,房东能否收回房子?遭遇“一改多”,房东能否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租客拖欠租金,房东也无权赶走租客?

昨日,导报记者从集美区人民法院获悉,随着租房群体增多,最近法院受理了不少租房官司。为此,法官结合典型案例,向市民详解“租房那些事儿”,提醒租客和房东都要注意“租房陷阱”。

典型案例

遭遇“一改多” 房子能否收回?

“二房东”转租房屋,必须获得房东明确同意。近日,集美区一名“二房东”就因为未经房东同意“一改多”,结果损失惨重。

今年年初,“二房东”阿强租下位于集美区某小区的一套毛坯房,当时,双方并没有明确约定租房后的用途。

随后,阿强开始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房屋装修,为了能收更多租金,阿强未经房东同意,就将房屋改成两小套房。

装修很快就完工了,数月后,阿强就将两套房屋加价出租给他人,从中赚取数千元的租金差价。

但是,不久前,房东阿龙得知自己的房子被“一改多”后,立即要求阿强恢复原状,结果遭到拒绝。两人协商不成,就闹上了法庭。

近日,阿龙向集美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他请求法院判决让阿强将房子恢复原状,并返还房屋。

面对指责,“二房东”阿强辩解说,虽然当初没有约定,但是,当时承租毛坯房目的就是为了转租,阿龙在他装修改造房屋时没有干预,应该是默认许可其改造房屋并进行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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