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店家放水桶占用公用停车位 交警表示前往处理

2014-11-21 12:45 黄阳德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店家圈占车位不让市民停车。

海西晨报讯(见习记者 黄阳德)“这条街车位本来就少,他们这么圈占起来,以后停车就更麻烦了。”市民林先生向记者反映此事。前日下午,记者前往翔安新莲路靠近新店中学路段,发现路边数个划线停车位被店家用锥形桶、水马、水桶等障碍物圈占了起来。

林先生介绍说,该路段一头连接着翔安东路,一头连接着新兴路,附近又有新店中学,过往车辆非常多,因此停车位十分紧张。一开始只有一两家圈占停车位,发展至今已有七八家,导致许多车辆违规停放,横七竖八没有秩序,有的还直接停到主车道和马路中间。

住在附近的王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天他开车到该路段,准备下车吃饭,发现路边已经没有停车位了,于是他准备将车直接停进一个放有水马的车位,不料店里突然冲出一位中年男子,大声囔囔“这个车位不让停车!”王先生与他理论了一段时间,因男子态度太过蛮横,只好撤离。

记者看到,一家卖挖掘机零配件的商店门口摆放着两个锥形桶,并用绳子串联起来绑在树桩上。该店家告诉记者,“整条路经常被车围得水泄不通,店门口也堵住了,这样我们要搬运货物,顾客要购买物品,都十分麻烦。”对于该情形,林先生则反映,“店家卸货不需要很长时间,而且店门口有一两米的人行道,并不会影响顾客上前消费。”

记者将情况反映给交警部门,交警部门表示,街道划线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设置挡车器等障碍物妨碍停车泊位的使用,他们将协同有关部门前往处理。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