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做假身份证 夫妻疑有诈骗前科 陈某消失后,众多债主聚在一起才发现,陈某竟然有两张身份证。近日,债主们将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发给记者。比对之下,两张的身份信息完全不一致,一张显示姓陈,广东人,生于1967年,另一张显示姓林,福建安溪人,生于1963年,只有照片有些相似。 林先生从朋友那里了解到,陈某实际上是安溪人,姓林,之前和妻子曾因诈骗入狱,刚放出来没多久。“他花钱买到广东一个死人的信息,然后做出了另外一张身份证。在安溪,他也有另外一个身份。”不过,这些说法尚未得到警方证实。目前,该案已经立案,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如今陈某的去向依然扑朔迷离。至于传闻中上千万元的借款用于何处,是否已被挥霍殆尽,仍是个谜。有传闻说他从事六合彩买卖,欠了很多钱,可能用于还债,也有猜测他借钱后再转借给他人牟利。不过,这些说法尚未得到相关部门的证实。 【律师说法】 借钱给他人 要到相关部门登记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表示,陈某向很多人借钱,实际上个人是没有权利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存款。在借款的过程中,陈某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情况,将不属于自己的房子、车子做抵押,骗取对方的信任。如今又神秘失踪,没有按期还款。从讨债人反馈的这些行为特征来看,陈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 郑律师表示,在他以往接触的案子当中,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他建议,在经济活动中,出借人一定要摸清对方借款的目的,事先了解清楚对方信用和资产。必要的话,让对方提供担保,并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以免上当受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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