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挂出的横幅,指名道姓要“血汗钱”。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李晓辉) 最近,市民佘女士烦透了,都是因为买房子一事。原来,她买的那套房子,是一家房产中介最先带她去看的,而她是通过另一家中介买的。前一家中介不服,到她的小区贴纸条、拉横幅,要求她“还血汗钱”。昨天,佘女士无奈报警。 本报记者介入后,双方的情绪都有所缓和,表示将尽量和谈。 她说 买房一方有权选择中介 佘女士说,她看中了世茂湖滨首府小区的房子,打算找丹厦房产公司介绍房源。10月23日,她去小区看房,在等中介时,突然看到一家名为朝鹏房产代理公司的电话,于是打电话过去,希望对方为她介绍房源。对方当时没来,她也没有再和对方联系,直到11月7日,朝鹏房产的一名中介给她打电话,对方很热情,说约了房东第二天下午看房。第二天,她和对方一起去看了房,但中介当时并没有帮她把那套房子谈下来。 佘女士说,11月9日,丹厦房产中介也约她看房,正是此前她看过的那套房子。因为她当时不在厦门,就让老公过去。当天,她老公、丹厦房产中介和房东三方坐下来谈,很顺利地谈下来了。其间,朝鹏房产中介有跟她老公打过电话,因为当时正在谈,她老公也就没接电话。就这样,前几天,她家门口的楼道,出现了许多红纸,上面写着她的名字,还有“还我血汗钱”的黑字。昨天,她小区门口又出现横幅,同样写着“还血汗钱”的字眼。 “买套房子,怎么这么复杂?”佘女士认为自己并不是跑单,她说,丹厦房产中介也带她看了很多房子,如果她找朝鹏房产中介,那丹厦房产是不是也会认为她跑单?作为买房一方,她有权选择任何一家中介买房。 他说 是我干的,佘女士应该补偿我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朝鹏房产代理公司,一名张姓男子承认,那些字条和横幅,都是他干的。不过他表示,因为委屈和无奈,他才出此下策。 张先生说,按照行规,他带佘女士最先去看那套房子,佘女士“理应”找他买这套房子,中介费和房子价格还可以再谈的,而不应该撇开他,去找另外的中介公司。“我觉得自己是在帮别人做嫁衣,很委屈。”张先生说,为了帮佘女士买下那套房子,他花了很大的精力去和房东谈判,直到11月13日,房东找他要回钥匙,他才知道他的努力白费了,让别的中介占了便宜。按照行规,佘女士应该补偿他。 记者问张先生是否有签“客户看房书”或者“房东的独家委托书”等书面材料,张先生承认,这正是他们疏忽的地方,不然也不会采取这样极端的做法。 张先生说,他还是比较克制的,没有做出太离谱甚至违法的事情,要是其他中介,可能会耍各种“阴招”困扰像佘女士这样的客户,比如用胶水堵钥匙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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