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夫妻二人在翔安合伙经营色情场所 双双被抓判刑

2014-11-13 08:31 陈捷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1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陈城辉)夫妻二人合伙,经营色情场所。结果,夫妻双双被抓。近日,丈夫陈某被翔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而他的妻子李某此前已被判刑。

经查,这对夫妻很有“默契”,平时,老公负责看店、送饭、打扫卫生、给嫖客带路;老婆则容留失足女,还负责收钱。他们合伙经营色情场所,还提供“配套服务”。

去年10月9日中午,马巷派出所民警在马巷镇城隍巷一按摩店二楼检查时,当场抓获失足女王某、吴某等人,现场还有正在嫖娼的洪某和王某。

经查,这家按摩店的老板是陈某。陈某夫妇于两年多前租下这处位于闹市的店面和二楼,说是按摩店,实则是淫窝。老板娘李某为失足女提供场所,还提供避孕套,让她们卖淫,并从卖淫女的“服务费”中提取30%的抽成。

案发不久后,老板娘李某先被抓并判刑。近日,其丈夫陈某也主动投案自首。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