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客人吃饭落下一条金项链 餐厅老板张贴“寻人启事”

2014-11-06 09:04 房舒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失主没找到却遭遇冒领

昨日下午,郭先生调取了当日餐厅的监控。监控显示,是一名年轻的男子,进门和点菜时,项链还在脖子上。但男子离开时,脖子上已经没有了项链,从监控看似乎喝醉了。

项链不细,郭先生掂了一下,应该有30g左右,而且做工精细,加上加工费,可能要上万元。餐厅平时来的都是周围的居民,郭先生开始以为,失主酒醒后应该很快就会找来。

谁知道,从上午等到下午,都不见人来。“会不会客人喝蒙了,根本不记得?”郭先生找来康乐小区保安队长看监控,也认不出失主是谁,便制作一份“寻人启事”的通告,在康乐和康晖两个社区沿路张贴,康乐一二期,博士山庄等各小区出入口、保安亭,都贴了那份启事。

当然,郭先生留了心,他选择留下自己的电话而不是餐厅的,因为他怕员工不懂甄别,给错人。

然而,“寻人启事”贴出去后,真主人没出现,假冒的却不少。

11月2日,有名男子打电话来说好像在餐厅吃饭时丢了一条;11月3日,有人打电话来,说项链是他朋友丢的,他要来帮朋友领回去……但当郭先生问对方何时吃饭、何时走、坐哪个包间时,对方回答得驴唇不对马嘴,明显都是假冒的。

一直到现在,金项链的主人都还没出现,郭先生希望通过导报,寻找到项链的主人。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