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张平原 厦门日报讯(记者 徐景明)记者昨日从民航部门了解到,今日起,国内航空燃油附加费再次下调。在本次调整中,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下调幅度较大,从110元下降至70元。 调整细则为:购票日期自2014年11月5日零时起的国内航线机票,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标准由原来的50元下调为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征收标准调整幅度较大,由原来的110元降至70元,下调了40元。 相关规定还包括:婴儿免收燃油附加;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实行减半且个位尾数不足10元时按舍去尾数计收,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 需要注意的是,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购票日期为准,改签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据了解,此次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下调,是今年以来航空燃油附加费的最大降幅。比如,800公里以上航段燃油费征收70元这一价格,上一次出现是2010年10月27日-2011年2月21日期间。 此次下调燃油附加费,主要是由于近期国际原油价格持续走跌,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下调幅度超过250元/吨。此举遵循了发改委制定的完善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 此次航空燃油附加费下调后,加上一些航空公司推出特价票,一些航线加税后的价格比坐动车还低,旅客不妨在出行前多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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