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思法)商场里买来购物卡,以此复制出一堆假卡,转手卖给了回收购物卡的烟酒店。通过此法,阿宾骗取他人钱款36000余元。近日,经思明法院判决,阿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013年10月3日、6日、10日,阿宾先后三次至厦门一商场购买了面额共计16000元的购物卡。随后,阿宾将买来的购物卡作为原型,复制出了一批假卡。2013年10月5日晚,阿宾来到斗西路一家烟酒店,将面额共计10000元的假购物卡以9折的价格卖给了店主,获得9000元。一个小时后,阿宾来到了角滨路一家烟酒店,又将面额共计8000元的假卡卖给了店主,骗得钱款7200元。 2013年10月23日,阿宾的假卡终于被识破,当他来到禾祥西路一烟酒店并商定以八八折价格成交面额6000元的购物卡后,对方提出了验卡,阿宾的这单生意最终没做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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