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
本次整治重点突出现场处罚及拖车措施,因此广大车主要树立“停车要缴费、停车应按位停放、违法停放必受罚”的文明参与交通理念,自觉规范、有序停放车辆。
对在重点整治路段违停车主,若发现自己的车不在现场,应立即电话联系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或所在辖区交警大队值班室,了解停放地点和接受处理的方式。
思明分局交警大队值班室电话:2511950;湖里分局交警大队值班室电话:5288300。
两部违停车被拖走
东南网11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刘承烺 文/图)昨天上午,湖里交警大队联合禾山派出所在枋湖东路开展机动车违停整治行动,现场拖走两辆未按规定停放的违停车辆。警方表示,被拖走车辆将停放到指定停车场,车主可拨打110了解停放地点和接受处理的方式。
昨天上午10点许,违停整治行动小组来到枋湖东路,一辆灰色迈腾轿车停放在画有黄色实线的路边。民警立即对轿车违停行为拍照取证。在取证时,民警对于车身上的每处划痕一一仔细拍照。民警说,为了防止在拖车时损坏违停车辆,他们会采取必要措施,完全架起整辆车,确保车辆安全。
在书香佳缘小区门口,民警发现一辆白色标致轿车违停。随即,民警对该车采取拖车措施。就在这时,该车车主出现。车主说,他住在边上小区。“我回家取点东西,就是临时靠边停放,不是刻意乱停的。”在拍照取证完成之后,民警当场开单,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线指示,处150元罚款、记3分。对此,车主表示不理解。
民警说,他们的执法程序没有问题,车主如果有异议,可以向湖里分局法制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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