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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10年内将建成防洪排涝体系 健全预警提高应急能力

2014-10-30 10:57:40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卢超颖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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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洪沟清淤。(资料图/记者 陈立新 摄)

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镌娟)对于去年我市遭受的三次强台风和暴雨后发生的大规模内涝,相信许多人还记忆犹新。一年多后的今天,厦门城市防洪排涝隐患是否已经消除、设施是否得以健全、应急能力是否获得提高?

记者昨日从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获悉,我市正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力争10年内建成较完善的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

现状: 城市建设降低排涝能力

对策: 从源头降低雨水冲击

据市人大城建环资委调查显示,导致城市排涝能力下降的因素主要有:城区大面积硬化,雨水下渗减少,排水管网系统负荷大大增加;原有的排水河道、天然冲沟等行泄通道渠道化、暗涵化甚至直接在排洪沟上盖房子,大大降低雨洪水的通行能力和调蓄能力,如大厝山沟谷中上游建碎石加工场和堆场,中下游建住宅小区等。

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在调查报告中指出,城市建设要积极推行低冲击开发建设模式,从源头降低雨水冲击,提高排涝能力,可通过在广场、步行道铺设透水砖,建设绿化屋顶、雨水花园、下凹道路绿地等,因地制宜实现生态排水。要严格按照规划预留和建设滞洪区,恢复因建设等原因损毁的蓄涝设施和排水沟渠。自然形成的排水沟渠不得侵占和破坏,并尽可能避免覆盖,已经覆盖的要逐步实行生态化的改造修复。城市建设要做好近远期衔接,合理安排建设项目和时序,近期未能整体拆迁的村庄不得破坏原有水系,并结合原有水面和洼地预留专门的调蓄水面。

现状: “婆婆”虽多却管不好

对策: 一个部门全程跟踪管理

据悉,按现行国家标准,我市绝大部分的排水设施不能满足要求且有较大差距,难以适应当前我市防洪排涝需求。目前,排涝项目从规划、建设、审批、验收、移交到维护,各个环节由不同部门负责,大家各管一段,既难以全面、系统地进行统筹考虑,也难以落实维护管理单位与责任,许多排洪沟渠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有的连资料都无从查找。由于维护责任主体不够明确、缺乏监管考核及维护经费不足等原因,一些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不够到位。

为此,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在调查报告中指出, 建议参考学习其他城市的好做法,明确一个部门对排涝项目从规划、建设、审批、验收到移交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并授予其相应的职责。做好我市排水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争取早日出台法规,在法规中明确城市排涝设施的规划、投资、建设、管理等部门职责,尤其对排洪沟上盖房子等破坏排涝设施的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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