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30日讯(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因为醉驾,一名公务员丢了“饭碗”。近日,公务员邓某因为醉驾撞人获刑。 邓某是厦门某区的机关工作人员。经查,今年1月10日20时许,他酒后驾小轿车从集美区杏林文康路出发,行至纺织路时撞车,造成三车受损及行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后,经司法鉴定,邓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3.24mg/100m1,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邓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近日,集美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邓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据了解,判决生效后,邓某即因触犯《公务员法》失去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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