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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义气”强出头 少年武术冠军参与斗殴险酿苦果

2014-10-30 08: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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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30日讯(导报记者 刘小冰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援/文 邓若胥/图)一次冲动,为“兄弟义气”强出头,卷入斗殴将人打伤,险些毁了少年武术冠军小鑫(化名)的体育生涯。

一次法律援助,一次“宽严相济”的判决,让他有机会改过自新,回归社会重获新生。

昨日,导报记者从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法院最终判决对少年冠军小鑫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现在,他已经考上了大学,而且可以继续他的体育生涯。

一时冲动 参与斗殴

小鑫出生在厦门农村,家境较为困难。初三时,因体育方面的特长被一所学校招录。此后,他作为一名体育特长生开始参加武术训练。

年少的小鑫没有让父母和教练失望,他对武术项目有很高的天分,又很努力,揽下多个大奖。他还曾经参加省运会,并获得冠军。

但是,谁也没想到,一次冲动险些毁了他的一生。2010年3月底的一天,小鑫等5人和同学许平(化名)一起吃饭。席间,许平提及自己的朋友李伟(化名)在外受陈威(化名)的欺负,双方已经约好在4月1日进行“决斗”,希望小鑫等人能一起帮朋友“出出气”。

小鑫当时很犹豫,他虽然不想去参加斗殴,可又不好意思拒绝同学的请求,思考再三,他最终还是答应了。

4月1日,李伟纠集郑华(化名)等人,准备了砍刀、木棍等斗殴工具,还带上了包括小鑫在内的5名学生。而另一方的陈威也纠集了张某二人,并准备了木棍等工具。中午时,许平、小鑫等十余人携带木棍、铁管等工具赶到公园南门附近与李伟会合。

当发现陈威等人出现时,李伟、小鑫等7人立即持械追击,陈威等人见对方人数众多,转身就逃跑。但是,李伟等人不愿善罢甘休,7人一直追到附近的一个小区。

这时,小鑫发现张某躲在小区停车场的一辆车后,立即大声呼喊,许平等人立即上前拳打脚踢,甚至持棍、棒等殴打张某。

持械伤人 少年被捕

事发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头部多处被伤,损伤程度系偏重型轻伤。

随后,经公安民警通知,小鑫等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年少的小鑫卷入了这次斗殴案件,如果被判处缓刑或实体刑,那么他的体育之路将就此终结,未来也会因此而断送。

法院受理这起聚众斗殴案后,因小鑫等5人还是未成年的学生,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免费为小鑫等人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

法援律师介入后,了解到小鑫并不认识发生纠纷的李伟、陈威二人,他参与这次斗殴是很偶然的。律师还从教练口中得知,小鑫和同案的其他4名学生在学校的表现一直很好。这一次,他们是出于“朋友义气”,在他人的召集下参与犯罪。

此外,小鑫虽然参与了斗殴事件,但在整个过程中,他只追赶了被害人,没有动手殴打,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而且,案发后,小鑫有明显的悔罪表现,他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在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后,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认罪悔过 圆大学梦

根据这些情节,法援律师建议法院对小鑫免予刑事处罚。最终,法院也采纳了律师的建议,作出免予起诉决定。与此同时,同案的其他几名体育特长生在付出赔偿后,也被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的判决结果,最终挽救了包括少年冠军小鑫在内的几位体育特长生的前程。同时,也使被害人获得及时的赔偿,判决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体现了司法的公正与权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如今,受害人拿到了赔偿金,少年小鑫也如愿考入了大学,还是他一直梦寐以求想学的专业。

律师感言

宽严相济 挽救少年

结案后,法援律师很感慨,他说:“判决让少年冠军重获新生。”因为,根据我国刑法,对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持械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如果法官没有采纳“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没有作出从轻处理,小鑫原本或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这样的判决,无异于毁了他的体育生涯,或许还会毁掉他的一生。

律师说,小鑫作为一名体育特长生,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文化课学习,辨别是非的能力相对较弱。再加上出于朋友义气,一时冲动犯罪,对这样的未成年罪犯免予刑事处罚,既能起到惩罚犯罪的作用,又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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