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30日讯(导报记者 香卉辉)在昨天上午召开的厦门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备受关注的《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三审。 作为厦门首部生态立法,今年2月,《草案》正式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随后根据最新的国务院文件及新环境保护法进行了多次修改和调整。《草案》明确,厦门将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等,看点多多。 生态控制线内 严控开发强度 根据《草案》内容,厦门要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市政府将组织编制厦门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分优化提升区、重点发展区、协调发展区、生态保护区等功能分区,并制定符合各区定位的政策和指标。 背山面海是厦门的天然优势,以后,这一优势将得到更大发挥。导报记者昨日在《草案》内看到,厦门将建设陆域森林生态屏障和沿海海洋生态屏障;构建沿河流、山体和交通干线的三类生态廊道,打通森林生态屏障与海洋生态屏障,整个厦门将呈现山海区域生态格局。 为了更好地保护厦门生态,厦门还要划定生态控制线并予以公布。生态控制线包含的区域有生态林地、河流水面、公园绿地、农田、海域生态保护区域以及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区域。 这些区域内的项目将遵循环保生态、低强度、低密度的规划要求,那些现有的项目将会被清理并分类处置。生态控制线内的原农村居民点或可能搬迁和集中统一建设,能获得相关扶持。 若违反禁令在生态控制线内开发破坏环境项目的,将面临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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