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航飞 通讯员 翔法宣)昨日,记者从翔安区人民法院获悉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吴某因琐事与蔡某发生纠纷,遂于2013年11月2日凌晨0时许,从其住家携带一把长枪及两把焊刀等作案工具,电话纠集被告人林某、叶某等,跑到蔡某的父亲经营的便利店进行打砸,林某还在现场鸣枪。 其中,吴某用脚踢倒现场一部摩托车,林某持水管焊刀打砸店内的两台冰柜,叶某持水管焊刀打砸现场的另一部摩托车,林某则持枪朝天鸣枪。 当时,因被害人蔡某等人冲出反抗,吴某等人遂驾车逃离现场。 吴某等人落网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近日,经翔安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吴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林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
相关阅读:
- [ 08-27]逃票不成反堵道 寻衅滋事被逮捕
- [ 07-02]长汀男结伙寻衅滋事猥亵少女 获刑二年九个月
- [ 04-09]“秦火火”案本周五开庭 涉嫌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
- [ 01-26]北京男子在地铁车厢内赤身裸体 涉寻衅滋事被拘
- [ 10-16]网络名人“边民”董如彬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经营罪和寻衅滋事罪被批捕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