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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九条溪流实行"河长制" 力争明年6月底实现"水清"

2014-10-25 11:39:53卓悦佳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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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卓悦佳)厦门东西溪等9条主要溪流的干流及支流,都将有各自的“河长”和“河段长”。昨天下午,在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加快水利建设暨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视频会议后,副市长倪超在厦门分会场部署了厦门农田水利及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主要溪流保护管理和推进“河长制”等工作。其中“河长制”是厦门为了加快溪流综合整治、加强保障水安全而首次全面推行的河道管理新机制。

倪超指出,对于厦门溪流污染严重的问题,将积极开展河流截污、生态保护和修护工作,9条主要溪流要打造成绿色休闲廊道,同时还要推进已有相关制度的落实,推行河道管理养护制度。力争到2015年6月底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总体目标,并确保厦门主要溪流所在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到2015年年底达到80%以上,到2020年达到86%以上。

本月底,由市、区、镇三级领导担任河长(河段长),市、区两级政府相关部门为联系单位,辅之村(居)专管员的“河长制”将全面建立和实行。各行政区范围内的溪流,由所在的区级和镇级行政领导分别担任河长、河段长。其中,东西溪由副市长倪超担任河长,其流域所经过的同安区和翔安区政府各明确一名区级领导担任区级河长,若干镇(街)领导担任河段长,其他的后溪、九溪、官浔溪、龙东溪、过芸溪、深青溪、瑶山溪和埭头溪8条溪流,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分别确定一名区级领导担任河长,流域所经过的镇(街)领导担任河段长。而11月底前,各区要根据省政府的实施方案和“一河一策”的要求,制定本区实行“河长制”的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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