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解读 “三条蓝线”保护厦门溪流 列入实施意见的主要溪流,包括列入省级水功能区的东西溪、后溪和列入市级水功能区的九溪、官浔溪、龙东溪、埭头溪、瑶山溪、深青溪、过芸溪等。 厦门要实施“三条蓝线”制度,包括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蓝线、地下水警戒保护蓝线。 也就是说,在主要溪流中,预留不少于15米或30米的区域,在保护蓝线内,不能擅自建设与防洪、水文、交通以及园林景观、取水、排水、排污管网无关的设施。 饮用水水源地更严格,明年1月起,九龙江江东取水口、石兜—坂头水库、汀溪水库的水质常规监测要一旬一测,溪东水库、竹坝水库、湖边水库、古宅水库、石垅水库等要一月一测。 地下水作为战略和应急水源,取消城镇饮用水地下水源。除地热水和矿泉水外,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再批准新建抽取地下水的自备水源,原有的要逐步递减许可取水量。 厦门要在年底前,全面实行“河长制”,并向社会公布。今后,厦门将按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市、区、镇三级河长、河段长负责制。由溪流所在的区、镇政府领导担任河长、河段长,他们要负责牵头推进所辖流域的保护管理重点工作,督促检查。 2013年底起,同安区已经开始摸索“河长制”模式。“河长制”其实就是流域“包段责任制”。各镇(街)、场将辖区重点流域进行分段治理,由当地主要领导担任“河长”,对河道管理负总责。与之相配套的是,“河长”不是白叫的,做不好就要效能问责。 记者观察 改文风让会议更高效 市政府常务会,有关部门都会准备一份汇报材料。 昨天,市水利局提供的关于加强溪流保护的汇报材料,被刘可清大加赞赏。他扬了扬这份材料说,“这可以作为一个范本,以后大家的汇报稿就应该这样写。” 这份材料最大的不同在于,文末附上了“各单位对征求意见稿反馈的意见及采纳建议”,包括第一次市水利局征求、第二次市政府办征求。 征求意见的部门,反馈意见的内容及采纳情况,均一目了然。没有采纳的,注明了原因。反馈无意见的单位,也一一标注。 刘可清说,很多部门出台文件,也都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但各部门的反馈意见如何,却没有体现出来,以致开会时还得一个个询问,浪费了时间。“如何写材料,节约会议时间,让会务更高效,也是改文风的一部分。”政府办一位工作人员说。 近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改进文风会风,开短会、讲短话、干实事、求实效,已经成为各级党政机关干部的工作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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