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 邓若胥/图)小伙被人殴打后,独自爬上楼顶,最终坠楼身亡。有人说是为逃避追打不慎坠楼,也有人说他是自杀。 近日,死者的父亲状告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父亲认为,被告针对打人者的处罚太轻,要求被告撤销原有处罚决定,并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婚宴之后 他们连喝三场 4月19日晚,小连去参加同学婚宴。婚宴后,小连与一群同学“意犹未尽”,于是他们又接着搞了三场聚会。次日凌晨4时许,他们来到了思明区一家火锅餐厅吃夜宵。 吃夜宵期间,同行的刘某与小连言语不和发生争执。随后,刘某就动手殴打小连及其同学阿任。小连被打后,立即逃离火锅店,往湖滨南路方向跑去,一直跑了200多米,最后独自一人跑进了湖滨南路的一个地下车库。 这时,刘某见追不上他,就转身追打小连的同学阿任,最后经旁人劝止后离开。 被打之后 小伙坠楼身亡 阿任见刘某走后,也回头去寻找小连,但是几番寻找无果,只好自己回家去了。 20日凌晨5点多,在小连跑进地下车库的那栋楼下,小连被人发现坠楼身亡。事后警方很快就找到了打人的刘某,思明分局根据相关证据,认定刘某殴打小连行为违法,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对此结论,小连的父亲老连表示不服。他认为,处罚过轻,为此,他先是申请行政复议,输了复议之后,近日他又起诉到思明区法院,打起了行政官司。 一审判决 公安并无不当 老连认为,他的儿子是被“追打致死”的。遭殴打后,小连被迫逃至地下停车库,因刘某多次追打、恐吓,小连恐惧惊慌奔跑逃避,最终导致坠楼身亡的后果。因此,刘某的殴打行为与小连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其恶劣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思明分局的处罚决定并无不当,因此判决驳回了老连的诉讼请求。 法官分析说,从证据看,小连逃离现场后,自行进入地下车库。刘某并未继续追击,而是转而殴打小任。因此,思明分局据此认为刘某的殴打与小连的坠楼不存在因果关系,证据充分,量罚适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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