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福州站记者 张珺)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福建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会议上获悉,明年我省将完成京台高速和沈海高速60个(30对、上下行)服务区点充电设施项目建设。 我省计划在近两年内推广应用1万辆新能源汽车,正加大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力度,相关配套政策已出台。按照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八条措施》意见,全省各级政府要制定充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其中城市新建小区和公共停车场按不低于20%的比例配置充电设施。 明年,福建电力公司计划投入9900万元,完成京台和沈海两条高速60个(30个、上下行)服务区点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其中沈海高速涉及宁德(4个)、福州(3个)、莆田(2个)、泉州(3个)、厦门(2个)、漳州(4个)六地18个服务区。京台高速涉及三明(2个)、南平(7个)、福州(3个)三地12个服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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