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鼓浪屿经核准保留的36部电瓶车统一换上新牌照。 120救护车换上蓝色牌照。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黄晓波)鼓浪屿电瓶车有了新的“身份证”——根据《关于规范鼓浪屿风景名胜区电瓶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相关规定,昨日,鼓浪屿派出所对岛上重新核准保留的36辆电瓶车统一发放了新牌照,10月13日起,只有挂了新牌照的电瓶车方可上路行驶,其余电瓶车都将被视作“黑户”,倘若上路行驶,一经发现,立即查扣。 电瓶车“减量”,为的是还路于民 上月底,市公安局、思明区政府、鼓浪屿管委会联合发布《通告》,明确对鼓浪屿上的电瓶车予以总量控制,并对使用条件、通行时间和通行路线等进行规范。根据《通告》,鼓浪屿电瓶车专项整治将从10月13日正式拉开帷幕。 “岛上电瓶车将‘减量’,新发的牌照,只针对经重新核准保留下来仍允许上路的那部分电瓶车,而‘减量’的那部分电瓶车则不再发放新牌照。”鼓浪屿派出所副所长孙基胜说,对电瓶车进行“减量”,为的是还路于民,腾出更多的空间,维护鼓浪屿风景名胜区和谐的人居、旅游环境。重新换发新牌照,将有助于识别车辆,规范景区交通车辆管理工作,更好地保障市民、游客的出行安全。 昨日得以挂上新牌照的电瓶车,是经多方讨论研究最终保留的36部电瓶车,其中,永顺电瓶车公司、鼓浪屿别墅酒店、海上花园酒店、南京军区鼓浪屿疗养院、厦门市干部疗养院的25部营运车辆悬挂红色牌照,110、119、120等单位的11部公务车辆悬挂蓝色牌照。 违法违规行驶,将被严厉查处 昨日统一挂牌仪式上,鼓浪屿派出所再一次向每一位驾驶员强调了《通告》的相关规定,要求驾驶员一定要严格按照行车路线行驶,行驶前检查车况,行驶时注意礼让行人,保证行车安全。孙基胜透露,10月13日起,整治工作正式启动后,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上路检查执法,规范电瓶车管理使用,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凡是发现车辆违规,比如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按规定时间通行、不按规定条件上路、无照车辆上路等行为,都将即刻查扣。 【链接】 行驶路线调整 ●营运车辆行驶路线为:环鼓路——轮渡广场——延平路——兆和路——鼓声路——港后路——中华路——漳州路——鹿礁路——轮渡广场,白天实行单向通行,夜间时段(5月1日至9月30日每天19:30至次日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每天18:00至次日7:00)可双向通行。 ●公务车辆行驶条件为:120救护车仅限于救护工作时使用;119出警车仅限于与消防车配套使用;黄家渡边防检查站警车仅限执行边防检查任务时使用;110出警车及行政执法用车仅限于在执行任务时使用。上述车辆使用时,通行时间、路线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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