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失主未保管好重要信息,损失无法追回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思法)手机病毒潜藏手机中,阿霞(化名)毫不知情。2014年1月20日凌晨,阿霞银行卡里的存款共计6510.8元被转出。坚称没开通支付功能、没收到验证码,阿霞将银行和某支付平台告上了法庭。 存款被莫名转出 2014年1月20日凌晨,阿霞的银行卡被先后被转出了4909.8元、1600元、1元。钱被转出之时,阿霞并不知情,当天下午,阿霞接到支付平台电话后,才得知自己银行卡内存款被转出,遂拨打银行电话挂失。 阿霞很疑惑,自己没有开通账号支付功能,绑定的手机号也没有收到支付时银行发来的验证码,银行卡上的存款怎会如此轻易就落入他人之手?因认为银行、支付平台负有违约、违法责任,阿霞一纸诉状将该银行、该支付平台双双告上法庭。 不过,调查的结果却让她瞠目结舌,银行卡账号支付功能于2013年就被开通了,存款通过银行账号支付功能被转出,交易发生时,银行通过短信方式向银行卡绑定手机发送了验证码。 手机信息被窃取 为证明银行负有违约责任,阿霞拿出了一份通话详单。不过,这却成了症结所在。2014年1月19日22:00至23:37这短短的一个半小时内,阿霞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向尾号为2227的手机发送短信33条,其中有的间隔仅仅1秒。2014年1月20日,绑定手机又向该手机发送短信69条,其中在讼争交易发生的2014年1月20日的凌晨4:58至6:17发送了24条短信,间隔依然非常短。2014年1月21日,绑定手机再次向该手机发送短信21条。阿霞称,她并不认识该号码。 经审理,思明法院认为,事发时被告银行已通过短信向原告的手机发送了验证码,履行了应尽的通知义务。交易密码及动态验证码理应只有原告本人知晓并掌握,结合事发当时原告的手机存在异常,可以推定他人系通过原告的手机窃取其重要信息并进行交易的,故应认定系原告未能对其重要信息尽妥善保管义务而导致本案损失的产生,对此,原告应承担全部责任。 建议 另开银行卡用于网购 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一般的网购爱好者而言,大额存款的银行卡开通支付功能风险较大,建议这些网购达人可以另开新银行卡,专门用于网购之用。另外,对于绑定手机的状态也要十分留意,可通过查询话费、通话清单等方式了解自己的手机,切忌随意下载来路不明的、有风险的软件,确保自己的手机远离病毒。S4A09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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