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厦门的企业可少交养老保险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了。近日,厦门市地税局下发通知,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费率,为企业减负。 近日,厦门市政府下发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部分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费率。 其中,用人单位为职工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率由14%调整为13%,执行时间为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减征后涉及到个人的保障待遇保持不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半征收,执行时间为2015年度(费款所属期为2014年度)。 目前,厦门市地税局已根据政府减负政策,直接调减上述用人单位养老保险费的应缴金额,各用人单位无需另外进行业务处理或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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