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27日讯(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同刑/文 陶小莫/图)“二姐”在微信上约见面,晓可(化名)欣然赴约,结果没见到“二姐”,反遭色狼性侵;陌生男子发微信约会,菲菲(化名)独自前往,不幸惨遭强奸…… 近日,厦门各区法院又受理了多起与微信有关的强奸案。法官总结后发现,法院受理的强奸案中,有两成左右与微信有关,色狼均是通过微信获取受害女信息。 案例1 “二姐”约见面 来的是色狼 微信不用实名认证,要知道对方是谁,只能凭备注的名字,晓可就因为这个吃了亏。 2012年11月3日,晓可看到微信上“二姐”联系了她,并跟她约好晚上到同安区西湖村的大树下见面。 晓可深信不疑,在约定的时间独自来到树下。没想到,等在树下的人并不是“二姐”,而是一个陌生男子。 冒充“二姐”的侯某等在那里,一看见晓可,二话不说就扑上去,把她抱住压倒在地上。晓可全力挣扎,但最终还是被侯某性侵了。 事后,晓可才知道,原来,侯某盗走了“二姐”微信,冒充“二姐”约她见面,早就计划要强奸她。 去年年底,侯某被警方抓获。近日,他因犯强奸罪,被同安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案例2 微信交网友 约会遭强奸 菲菲是个爱玩微信的女孩,一次偶然的机会,她看到有个陌生男子要加她,立即通过验证,随后两人就用微信聊了起来。 不久后,男子叶某就约菲菲见面。不经意间,菲菲透露了自己的手机号码,还说出了自己的位置。没想到,很快,叶某竟然找了过来。 见面后,叶某开车带菲菲去吃夜宵。吃完夜宵,已是晚上11点,叶某说要去一下宾馆,还谎称“我要上网找资料”。 菲菲没有多想,跟着他一起到了宾馆的停车场。叶某原本让她在楼下等,但是,后来却硬拉着她进了宾馆房间。 进房间后,叶某立即暴露出色狼的真面目,采用暴力和言语胁迫等手段,对菲菲实施了性侵。 事后,菲菲趁叶某进卫生间,跑出了宾馆。但是,叶某并没有就此罢手,还一再纠缠,要求菲菲再陪他“睡一次”。甚至威胁说,已经拍了她的裸照,如果不陪睡,就要把裸照发到网上去。 菲菲又怕又气,只好报警求助。报警后,叶某很快被民警抓获。 现象调查 两成性侵案,微信成“帮凶” 导报记者从思明、同安区法院获得的数据显示,近一年发生的性侵案件中,有两成与微信有关。 思明区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13年6月至2014年8月,通过微信获取受害人信息,以威胁、诱骗等手段实施性侵的有4起,在近一年来法院审理的20起强奸案中占两成。从同安区法院近一年来审结的25起强奸案件来看,也有约两成被害人是因为轻信微信网友,与之会面后遭到性侵的。 法官调查发现,在这些强奸案中,不少色狼都是通过微信“摇一摇”等方式约见面,然后采用灌醉或欺骗手段将被害女子带到酒店实施强奸。 法官提醒 陌生的微信,不要随便加 “陌生的微信,不要随便加。”同安区法院刑庭庭长李昌明给爱玩微信的年轻女孩提了三点建议。 首先,陌生人的微信不要随便加。微信设置中有“是否透露你的位置”的选项,建议选择“否”。 其次,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在微信朋友圈中或者与陌生人聊天的过程中,不要透露过多的个人信息。 最后,不要随便与陌生微友见面。如果确实要与陌生网友见面,也应有防范意识。与异性网友会面应由好友相随,不要单独赴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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