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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村民囤12瓶汽油欲赚差价被拘留5天

2014-09-26 09:18 曾毓慧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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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2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曾毓慧 通讯员 束静 陈伟铭)家中囤了12瓶灌装汽油,想转手卖掉赚差价,没想到钱没赚着,却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25日上午,在翔安琼头社区,琼头边防派出所在开展辖区危爆物检查过程中,在一处简易搭盖屋中,当场查获12瓶1.25L灌装汽油。据了解,这处搭盖是女子朱某某在住家旁建起的,但并未拥有储存危险物质的资质。“我就是从加油站买回来,准备出售赚点差价,真不知道这么做会犯法。”朱某某站在被民警查获的汽油瓶旁辩解着。她说,其实就是打算多买几瓶放回家中,然后转手卖给那些摩托车司机,每瓶最多能赚几块钱而已。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民警依法对朱某某处以治安拘留5日。民警提醒,汽油属危险物质,如无合法资质,非法储存将被处以五日到十日的治安拘留,情节严重的处以十日以上治安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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