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吴俊鸿 通讯员思公政)昨日,思明警方透露,昨起到月底,将在辖区内严打违法违规上路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此次思明警方重点打击“四车”中的“两车”——违法违规上路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昨日下午,警方在三个路段共查扣电动自行车126部、电动摩托车2部。 警方提醒>> 电动自行车禁行区域: 湖滨西路-东渡路以东、仙岳路以南、嘉禾路(仙岳路口至莲坂转盘)以西、厦禾路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文屏路、文曾路、龙虎山路、文园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鹭江道。此外,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城市快速路,包括成功大道、仙岳路高架桥、环岛干道。 相应处罚: 【A】电动自行车: 1、违反限制或禁止通行规定的,罚款200元,可扣车。 2、无牌行驶的,罚款300元,可以扣车。不论电动自行车是否实际取得号牌,只要客观上未悬挂,均属于无牌行驶。 3、逆向行驶,罚款200元,可以扣车。特指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 【B】电动摩托车: 1、无牌行驶,罚款500元,扣车。不论机动车是否实际取得号牌,只要客观上未悬挂,均按无牌认定处罚。 2、无证驾驶,罚款3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将采取拖移的强制措施。 3、违法上路行驶,罚款500元,可扣车。电动三轮车属于摩托车,禁止在岛内道路行驶;号牌上加设有统一标识(红色细长方形状的标识牌,刻有“市区通行”字样,如公安、城管、市政等)的摩托车,可在岛内上路行驶。 4、非法载客营运,罚款3000元,可扣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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