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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保洁员清洗外墙高空坠亡 公司耍赖想一"辞"了之

2014-09-16 16:04  彭菲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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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一定要做好安全防护。

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杨长平)48岁的阿兰(化名)在清洗住宅楼外墙时不慎摔落,失去了生命。她的丈夫老刘本以为能够得到保洁服务公司的赔偿,没想到对方告诉他:“阿兰不是我们的员工。”为了讨个说法,老刘花费大半年,经历劳动仲裁、思明区法院一审和市中级法院二审,近日终于有了结果。

阿兰从重庆的小村庄来到厦门,2013年2月开始在某保洁服务公司工作。今年1月28日上午,阿兰被公司派往五缘湾的小区清洗住宅楼的外墙。48岁的阿兰被吊在半空中,突然发生意外坠落到地面上,送医后不治。

保洁公司为阿兰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失去了妻子的老刘找到保洁公司,却被告知阿兰不是公司的员工。无奈之下,今年2月底,老刘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得到湖里区劳动仲裁委的支持,但公司不服,诉至思明区法院。

法庭上,老刘说,阿兰是被公司派去小区里做保洁的。他提交了湖里区安监局询问笔录、市人社局投诉中心的调查笔录。

笔录显示,保洁公司的环境事务主管承认阿兰是公司的保洁员,且事发小区物业与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把平时的保洁工作交由保洁公司负责;保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曾说过:“阿兰于2014年1月1日辞职,我已经批准。”

对此,两级法院均认为,根据湖里区安监局对保洁法定代表人所作的询问笔录,法定代表人并未否认曾有劳动关系,只是认为阿兰已辞职并经批准,而且也没有证据证明阿兰辞职。另外其他人的陈述能够佐证阿兰曾为公司的员工。

最终,两级法院均采信老刘的意见,确认自2013年2月1日至2014年2月1日期间阿兰与保洁服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法官称,确认劳动关系后,老刘可据此向保洁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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