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五女星被代言整形厦门维权 整形美容机构被判赔钱

2014-09-04 10:12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9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杨长平)柳岩做过臀部吸脂术?董璇美丽的脸是整出来的?熊乃瑾鼻子漂亮是因为注射了玻尿酸?……这都是胡扯!近日,厦门一家整形美容机构因滥用明星照片做广告,被柳岩等五位女星告上法庭。五位女星起诉要求,该美容机构立即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这五位女星包括柳岩、董璇、熊乃瑾、张嘉倪、张馨予,她们五人从事演员、主持人、模特等职业,都是社会知名人士,在两岸三地均有一定的影响力,其肖像具有一定商业价值。

此次来厦门维权,五位女星委托的律师是同一个人,来自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她们五人的诉讼请求基本一样,索赔金额也相差不大。

柳岩起诉要求,被告要赔偿其12万元经济损失,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还有为维权支付的成本开支5000元,共计14.5万元。

而其余四位女星,索赔金额也都是10多万元,最少的是熊乃瑾,索赔10.3万元,最多的是电影明星张馨予,索赔19.5万元。

面对起诉,厦门的美容机构为自己辩解说,五位女星不能证明图片中的人物系女星本人,或许只是长得像而已,因此,不能认定为侵犯其肖像权。而且,退一步说,即使构成侵权,所造成的后果也十分轻微,浏览量极小,影响有限,女星们索赔金额太高了。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美容机构侵犯了五位女星的肖像权,判决要求其赔偿女星损失。五位女星的获赔金额基本一样,都是1万多元,均包括1万元经济损失和3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另外加上维权合理开支。此外,法院还判决要求被告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公开向五位女星赔礼道歉。

一审判决后,被告美容机构不服,向厦门中院提起上诉,经二审调解,五位女星最终都接受了调解。根据调解书,赔偿金额和一审判决基本一样,只是女星们在要求道歉方面作了让步,被告只需要表示歉意即可。

据法官介绍,近年来,影视明星的肖像照被擅用的情况屡见不鲜,法院也不时受理此类侵权官司。被告上法庭的整形美容机构有的狡辩有的推脱,但最终都难逃败诉的结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