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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袋垃圾堆上人行道脏乱成灾 不负责店家竟成污染源

2014-09-02 16:56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邹鸿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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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敞开的垃圾桶直接摆在马路边上,影响环境卫生。

■店铺装修施工,建筑土头垃圾就随便扔在门口。

现象

厦门晚报记者巡访发现,禾祥东路和金榜路不少店家门前垃圾成堆,环卫工人劝说反挨骂

处罚

商家违反门前三包规定,拒不改正的最高处罚2000元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王东城)“门前三包”,当然包括卫生。也就是说,承担了门前三包责任的店家,至少得保证“扫净门前雪”。不过,作为文明巡访团成员之一,厦门晚报记者近日在文明巡访过程中注意到,禾祥东路、金榜路、后埭溪路一带,“门前三包”制度被部分商户漠视,有的甚至堂而皇之把自家的垃圾丢在店门口的人行道上,或是扔在行道树的树坑里。本该保护市容卫生的责任人,反而成了破坏者。

现场

“敞篷”垃圾桶里的垃圾袋撑破了,异味熏得行人绕道

市民林先生住在金榜路附近,他说,经常看到店家把整袋整袋的垃圾放到店门口的人行道上,等着环卫工人来处理。“店家这样做太自私了!门前三包是有责任的,这样不顾公众利益乱扔垃圾的行为,希望晚报能曝光,相关部门也应该依法对他们进行处罚。”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禾祥东路、金榜路、金榜西路、后埭溪路等繁华路段,发现类似的问题不少。在禾祥东路公交工贸站附近,记者看到有的店面正在装修,而装修产生的土头垃圾就直接堆放在人行道上,没有及时清理和规范管理。

在金榜小区门口,有一家小卖部门口堆放着两三个垃圾桶,垃圾桶全都是“敞篷”的,里面的垃圾袋已被撑破,发出难闻的气味。过往的行人有的绕道走,有的实在绕不过,只能捂着鼻子快步走。

后埭溪路有一家湘菜馆,门口的行道树边上堆放着四五袋垃圾。负责后埭溪路清扫工作的一名环卫工人说,经常会遇到一些店家把自家垃圾堆放到公共垃圾桶里,有的商铺附近刚好没有公共垃圾桶,就把垃圾丢弃在行道树边上。“夏天天热,垃圾放一会就会有异味,造成二次污染。”环卫工人说,这些商铺乱扔垃圾不仅给环卫工人增加了额外的负担,而且也影响了路面整洁。

呛声

吃剩的扁食扔到花圃里,得一个一个捡起来

记者昨天上午在禾祥东路巡访时,遇到几名环卫工人正在清扫马路。一名环卫工大姐说起这条路上的保洁工作,一肚子苦水:“这些垃圾都是附近店家扔出来的,经常这样。”

这位大姐说,按规定,沿街商铺的垃圾都应该打包好放在店里,由物业或者环卫工人定时上门收取。但是有一些店家不愿意把垃圾留在自己店里,嫌垃圾占了空间又影响店里的环境,担心客人嫌弃,于是干脆把垃圾扔到公共区域。

看到店家把垃圾扔到路边,环卫工人有时候会劝说他们,但往往招来一顿骂。“他们嫌我们多管闲事。”一名环卫工人无奈地说。

最让环卫工人发怵的就是餐饮店和理发店。“他们要是不承担门前三包的责任,那乱扔的垃圾可够我们收拾的!”一名环卫工人告诉记者,有一家扁食店如果遇到偷懒的店员当班,垃圾随手乱扔,有时候甚至会把吃剩的扁食直接丢到门口的花圃里,环卫工人清扫时只能用手一个一个捡起来。昨天上午,记者特别关注了这家扁食店,不过没有看到店员乱扔垃圾。

回应

垃圾丢到路边绝对不可以

只能在自家红线范围内

“如果觉得店里放着垃圾不好看,也可以在店门口自己设置一个垃圾桶收集垃圾。但是把垃圾放在公共区域是绝对不可以的,只能是在店铺自己的红线范围内。”思明区环卫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商家怕门口立个垃圾桶“有损形象”,都会“不顾一切”把垃圾丢到公共区域去。

禾祥东路和金榜路是居民反映比较强烈的路段,按规定,这些沿街店铺应该自己收集好垃圾,环卫工人一天上门收取两次,完全可以满足店铺的需求。

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的“门前三包”,是整治脏乱差的“利剑”。这一制度是30多年前打造中山路商业街时创立的,是全国闻名的厦门经验。如果商家违反了“门前三包”的规定,也有相应的处罚措施。记者从思明区城管执法局了解到,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明确禁止乱倒垃圾、污水、粪便和随意抛弃动物尸体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条例》规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单位拒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或者未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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