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利萍 通讯员 牟小磊)近日,同安的江先生因电动车故障将其送到环城北路一家维修店维修,修好后却发现原装电池被擅自更换,找商家理论无果,遂拨打12315求助工商部门。 据江先生介绍,他的车前前后后修了四个月,这个月才拿到手,而后使用中电池经常会发烫,仔细检查后发现电池不是原装的,被更换成了山寨货,于是找商家讨说法。商家称是因为原装电池坏了,才为江先生更换了一个能正常使用的二手电池。 对这样的解释,江先生不能接受,他认为维修时商家并未提到过电池有问题,且维修费用里面也没有更换电池这一项,显然是商家偷梁换柱。 工商人员处理认为商家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更换其零部件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调解,商家同意为消费者更换电池,并承诺解决电池发烫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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