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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栽进窨井受伤 事后井盖被修好责任单位找不到

2014-08-16 08:03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邹玒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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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窨井盖已经被修复

东南网8月16日讯(海峡导报见习记者 刘承 记者 曾毓慧 实习生 周依雪/文 陆军航/图)晚上下班骑车回家,栽进没有井盖的窨井里,女子眼角、嘴唇缝了17针,如今却找不到责任单位。

骑车回家 栽进窨井

据市民许小姐描述,前天晚上8点半左右,她加完班后从公司骑自行车回家。途经嘉禾路辅道万利达门口时,自行车前轮一下子栽进一个没有井盖的窨井中。

瞬时,许小姐就失去了知觉,瘫倒在路边。直到一个路人经过,扶起晕倒在地的她时,她才知道自己摔伤了。

事后,许小姐回忆说,她当时感觉到脸上一阵阵的疼痛,刚想开口说话,嘴角的剧痛又只能让她“闭嘴”。“那边的辅道没有路灯,而且辅道上还设立了隔离栅栏。路本来就很窄,加了栅栏的话,只要有人从那经过肯定要掉到窨井里的,躲都没有地方躲”。

伤得不轻 缝了17针

许小姐说,她当时骑得并不快,根本没有看到路边有什么警示标志。由于疼得没法回家,许小姐只好给她爱人拨打电话,之后又报警。

许小姐的爱人董先生很快就赶到现场,并在警察的帮助下,将许小姐送到厦门中医院急症室治疗。董先生说,经医生诊断,因许小姐眼角有一血管破裂,出血量较大,先进行消毒止血,然后缝针。

据董先生描述,当他赶到时,许小姐已经坐在路沿上,满脸是血,眼角的血还在不停往下流,非常可怕。许小姐的自行车车头陷到窨井里面,边上散落着许小姐的物品。

据介绍,许小姐当晚被缝了17针,其中,眼角10针、嘴唇7针。

井盖已补 索赔找谁?

昨天,导报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看到,让许小姐摔倒的窨井已经补上了井盖,用的应该是新井盖,但上面已有锈迹,不过此时,修补井盖的水泥还没有干,井盖边上还能隐约看到一摊血迹。

导报记者注意到,这块方形井盖约长50cm、宽30cm,可是,井盖上并没有任何单位或部门的名字及联系电话。一时间,许小姐郁闷了:井盖的责任部门究竟是谁?又该找谁索赔呢?

导报记者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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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窨井“张大口”路人摔破相 女子满脸是血缝了近20针

厦门日报讯 (文/图 见习记者 王婷婷 记者 曾嫣艳)“潜伏”在辅道上的无盖窨井,一到黑灯瞎火的夜晚,无疑成了“陷阱”。 14日晚,市民小许在下班路上,就被无盖窨井给坑了,摔得满脸是血,送医缝了近20针。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小许家,她的左侧脸颊肿得老高,嘴唇裂开,左眼角周围被划开的伤口长达5厘米,缝了好几针。

小许忍着疼,回忆了前一晚发生的事故。14日晚8时35分,她像往常一样沿着嘉禾路的辅道骑车,当时天很黑,路灯只照向大路,路旁树荫浓密,辅道光线昏暗,她突然失去平衡,整个人被掀翻,一下子摔倒在路旁。原来,自行车的前轮被一个张开“大嘴”的无盖窨井绊住了,由于惯性后轮腾空,她像坐跷跷板一样,被弹飞出去。脸朝下摔倒,小许顿时满脸是血,脑袋发晕,全身没了力气,躺在地上半天起不来,幸好好心人路过,三四个人帮忙,将她扶起。接到消息后,小许的丈夫赶来,拨打110报警。江头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叫来了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小许被送医后,嘴唇和眼角一共缝了近20针。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事发路段,肇事的窨井已修复完毕,旁边还竖起了警示牌,井边有一些残留的血迹。“这条路一到晚上就很黑,容易出事。”到附近办事的张先生告诉记者。

据了解,这个窨井属市政工程管理处管辖。工作人员表示,这处窨井已于14日晚11时做了修复,善后赔偿等问题应该还在处理中,“我们只负责对窨井进行修复,其他问题要找别的部门了解。”

律师说法

未设置警示标志

也要负赔偿责任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的黄丽婷律师表示:如果未及时发现窨井故障并及时修复,也未设置警告标志以提醒路人,那么就属于市政工程管理处的不作为,市政工程管理处应当对受害人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但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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