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示 媒体以及法院、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应该加大对此类案件集中宣传报道,提醒市民群众注意防范。也应该协调“微信”开发者腾讯公司发布预警信息,提升微信用户的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综述 思明区法院 源头防治 正面打击网络犯罪 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思明区法院始终坚持将打击“微信犯罪”等网络犯罪行为作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按照“源头防治,正面打击,依法追刑,彻底根治”的基本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做好审判工作: 打防结合,重在预防 当前,不少群众对微信犯罪这类利用移动网络犯罪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尤其是微信诈骗案件,一些利用微信发送购物链接、微信支付、微信营销等线上商务活动实施诈骗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提高打击微信犯罪的工作效果,思明法院一方面加大法制教育的宣传力度,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学校民进行“提高防范意识、预防网络犯罪”的法律咨询,大力宣传《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市民注意防范网络安全;另一方面对有代表性的网络犯罪案件尤其是微信犯罪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让群众对网络犯罪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有更直接的认识,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进而依靠群众力量,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 明确重点,严厉打击 思明法院坚持严格执法,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对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依法从重判处刑罚。如社会关注的“厦门大学偷拍门”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一案,通过网络硬盘传播牟利的淫秽物品数经鉴定为视频123个,图片1260张,思明法院从严打击,对第一、二被告均判处了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寻求电视、报刊等媒体配合,选择一批严重违法、违规案例公开曝光;对严重违法犯罪分子特别是首恶分子和惯犯分子,尤其是明目张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惩治,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完善机制,保证质量 一是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围绕“打窝点、查网络、堵源头”开展专项整顿,建立高效的群众举报机制拓展线索来源,及时受理、处置打击网上违法犯罪的自诉案件。二是进一步加强网上技术手段建设充实力量,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侦查办案水平,把好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同时建立大要案机制,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有影响的重大案件,案件裁判时要经过主审人、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层层把关,及时发现、分析、解决问题。严格从事实出发、按法律办事,统筹兼顾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依托审判,参与综治 法院注重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等相关机关的沟通协调,及时主动请示、汇报,积极争取理解与支持;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形成良好的工作互动机制,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保证公正、及时地审理网络犯罪案件,并大力推动资源整合和社会协同,提高社会对该项工作的重视与关注,努力形成一个合理的网络犯罪预防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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