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法院法官在研究微信犯罪案例。 提醒 建议关闭 手机定位功能 “微信有风险,使用要谨慎”。我们在使用微信过程中应及时关闭手机定位功能,发布个人信息一定要慎重,网上交友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陌生人的微信不要随便加。与陌生人、网友约会见面,要有防范意识,必须确认对方的真实身份,必须以自身安全为前提,一般不要单独前往。不可轻信刚认识的朋友,涉及金钱利益等要提高警惕,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犯,如果遇到不法侵害,要及时报警。 厦门日报讯(记者 郭睿 通讯员 杨长平)作为一款具有即时传送多媒体、GPS定位功能可以查找到附近的用户,并可以支持多人群聊的手机软件,微信受到当下年轻人的青睐。它为陌生人之间提供了一个认识与交流的平台,使得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更近,互动更加方便。然而另一面却潜藏诸多危机。微信“查找身边人”功能让聊天双方少了距离感,让人放松警惕,从而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记者了解到,自2013年6月以来,思明法院共审结多起利用腾讯公司即时语音通讯软件“微信”实施犯罪案件,仅近期就有8起,受害人数达26人。主要特点:一是犯罪预谋特点突出。被告人通过手机“微信”软件“摇一摇”、“查看附近的人”或“漂流瓶”等功能寻找作案目标,结识被害人后相约见面,然后实施进一步犯罪行动。二是犯罪对象集中。26名被害人中22人为23周岁以下涉世未深的年轻女性,其余4名男性受害人也未满25周岁,2名被害人尚未成年,多名被害人在酒吧、夜总会等夜场上班。三是犯罪地点集中。多在餐厅、酒吧、夜总会、KTV等休闲娱乐场所,犯罪分子利用上述场所出入口众多,便于脱身以及酒精获取和使用便利等特点实施诈骗犯罪22起,强奸犯罪2起。四是犯罪手段较为单一。强奸犯罪被告人通过酒精灌醉或其它欺骗手段将被害人带往周边快捷酒店实施犯罪,诈骗案件被告人则先以请客吃饭、唱歌为名骗取受害人信任,再以手机没电为由借用手机诈骗财物,其中一被告人利用该诈骗手法作案10起。五是滥用个人隐私信息现象突出。被告人利用“微信”软件中公布的个人相册、职业以及相册、朋友圈等各种功能获取的被害人个人信息威胁被骗财又骗色的女性受害人不得报案,影响案件侦破。部分被告还利用手机中储存的个人信息实施后续诈骗行为。 |
相关阅读:
- [ 08-12]在微信也在话剧剧场
- [ 08-11]“宝宝”进入小时代,定期产品值得购买
- [ 08-11]“微信拉黑父母”或源于文化冲突
- [ 08-11]“微信十条”让即时通信更安全规范
- [ 08-11]有序的网络空间才能保护真正的自由
- [ 08-11]长汀开通计生微信方便外出务工人员
- [ 08-10]扫二维码关注海峡青年 留住“海青节”精彩瞬间
- [ 08-09]微信成破案“神器” 民警3小时擒贼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