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最高法院长周强到思明法院视察“法庭义工”志愿工作

周强院长指导法庭义工工作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一行到思明法院调研指导“法庭义工”,对“法庭义工机制创新”予以高度评价,赞扬“法庭义工”奉献他人、快乐自己的高尚品格。周强院长要求:厦门法院要以司法便民为出发点,深入总结“法庭义工”等创新工作机制开展经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思明区城市义工协会与思明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合作开展全国首个法庭公益志愿服务项目——“法庭义工”,义工遵循“让司法更有温度”的服务理念,为来法院办事的群众提供诉讼引导、端茶递水、帮老扶幼、文明宣导等人性化服务。该项目在思明区莲前法庭试点,目前已在思明法院全院七个窗口单位全面铺开,接下来,“法庭义工”将在厦门市各法院推广开展。

“法庭义工”项目主要呈现“四有”“三益”的特点。“四有”:一是有组织,实行自主化管理。“法庭以义工”实行“社团自治、自我管理、无偿服务”模式,组建起“思明区法庭义工协会”,形成自主化运行。经过自主公开征集,确定“与爱牵手,与法同行!”作为服务口号,设计专属LOGO和服务台。义工根据工作地不同自发组建“义工小队”,民主选举队伍骨干,讨论制定工作职责,制定服务规范,实行试用期考验和劝退机制,开展交流轮岗,形成良性的人员流动和管理模式。二是有平台,搭建多元渠道。“法庭以义工”开启在线常态性招募模式,全面引入微博、微信等软件平台作为招募工具,创建“中国法庭义工”、“立案服务义工总队”等30个工作交流微信群和QQ群,增进工作交流,目前登记在册法庭义工达300余人。


责任编辑:卢超颖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