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主父真真 通讯员 湖法宣)“明明结婚了,还说单身!他真的骗了我7万多!”阿梅没想到,自己本想找个如意郎君,却被 已婚男骗财骗色,最后不得不闹上法庭。 “男友”公司有难 不断向她借钱 2013年1月,28岁的阿梅认识了比自己大3岁的“张龙寺”。“张龙寺”长得仪表堂堂,自己有公司,各方面条件都不错,是个未婚的“高富帅”。阿梅以为找到了真爱,很快和他确立了恋爱关系,沉醉在爱情的甜蜜里。 “我公司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你能帮我一把吗?”没过几天,“张龙寺”就告诉阿梅,他的公司资金紧张,已经没钱给工人发工资了,多次向阿梅借钱。 2013年3月开始,阿梅把两张信用卡给“张龙寺”使用,信用卡开始被透支。2013年7月13日,“张龙寺”又和阿梅商量,向阿梅的姐姐借钱。“放心吧,等公司经济情况缓过来,我会连本带息还给她。”被爱情冲昏头脑的阿梅信以为真了。 “男友”竟已婚 已经育有一女 2013年7月22日,阿梅发现“张龙寺”竟然已经结婚了,而且还有一个女儿,连名字都是假冒的,他的真名是张强。“这就是在欺骗我的感情,亏我还那么信任他!”阿梅伤心欲绝,要求张强立即偿还信用卡透支款3万多元,以及她姐姐的2万元借款,但是张强却迟迟不还钱,也不归还信用卡。 “现金、信用卡透支,还有转账,他一共骗了我71000元!”2013年9月1日,阿梅的姐姐约张强见面,张强当场归还5000元,并签订借款协议,承认尚欠阿梅66000元,并承诺归还。 经法院判决 假男友得还钱 但是,张强依旧不还款,阿梅就把张强诉至法院。“这是诈骗!”法庭上,张强辩称,当日,阿梅的姐姐还找了三个男子冒充警察,自己是在威逼下写了向阿梅借款的借条,自己根本不欠阿梅的钱。 张强还报了警,说自己被诈骗。 经审理,厦门市湖里法院认为,综合阿梅提供的《借条》、《致歉书》、《还款计划》、微信记录和短信记录以及证人证言,足以证明张强向阿梅借款71000元的事实。 湖里法院认为,张强出具给阿梅的《借条》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有效合同。张强未按《借条》的承诺向阿梅偿还借款66000元,是违约行为。经湖里法院一审判决,张强需返还阿梅借款66000元及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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