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黄家渡,客货混杂,十分混乱。 海西晨报讯(记者 刘宇瀚)连日来,晨报调查报道了厦鼓海域营运小木船的乱象,引起港口、海事等部门重视。两部门表示,将立即开展整治行动,先期从解决小木船超载、人货混杂等方面入手,消除安全隐患。 [市港口管理局] 严查人货混杂非法载客 昨日下午,厦门市港口管理局局长吴顺彬召开紧急会议,确定整治行动方针,即通过“安全有序、规范管理、客货分离、转型升级”等几个步骤开展。 小木船人货混杂运输的现象是此次整治的重点。港口局水运处介绍,根据相关法规,小木船在进行货运任务时,禁止同时搭载旅客,即便是随船的押运人员,也要到指定的区域,如客舱内。根据这项工作原则,水运处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包括海事、所辖街道、小木船所属公司等组成执法队伍,在第一码头等渡口现场执法,严控人货混杂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相关违规船主将可能面临“停运整顿”的处罚。 另外,对于部分小木船出现的抢客、拉客、漫天要价现象,水运处将联合区所辖街道、旅游部门打击此类行为。 昨日,厦门市港口管理局水路运输管理处也召集海事部门、边防部门及各船东代表,集中商讨整顿当前小木船营运市场乱象的对策。厦门市港口管理局水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刘寿峥向在座的各船东代表提出5点要求:一是各船公司要守法经营,每艘小木船都必须随船携带营运证,严禁无证经营;二是要严禁超载现象;三是要杜绝人货混装现象;四是每艘船都必须配备救生设备,甲板上必须装护栏;五是严禁随意停靠,禁止将小木船停靠在环卫码头上。 刘寿峥表示,即日起,水运处工作人员将前往各渡口严查非法载客现象。未按要求及时装护栏的小木船将一律不得从事营运。 小木船缺乏安全设施,和客轮形成鲜明对比。 [厦门海事局] 将严查小木船超载 厦门海事局昨日表示,其每年都对小木船进行三次安全检查,并定期组织船员进行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但他们也发现,由于渡口的管理相对混乱,人员超载现象客观存在,接下来他们将联合相关部门杜绝此类现象发生,除了与相关职能部门在岸上严格控制上船人数,还将使用光电影像现场取证、事后处罚,严控相关违法行为。 另外,海事部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小木船作为历史遗留产物,虽然在上世纪90年代发挥过一定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已不适应特区水路交通运输的需要。渡口也是如此。一般来说,渡口是为了解决交通方式不足而设立的,多存在于乡镇,而厦门目前各类交通形式很发达,跨海大桥、隧道来往方便,厦鼓之间的轮渡也能满足出行需求,相关渡口应该逐步适应时代发展,削减客运功能,甚至逐步取消,便于海上交通统一管理。 针对小木船随意改变航道的乱象,厦门海事局鹭江海事局代表王木胜建议,厦鼓海域两侧渡口的小木船要统一管理。“最好以船公司名义来管理,制定统一的条例,才能杜绝这一乱象。” [船公司代表] 非法载客船只将被停航 华贞辉船务运输有限公司下属的小木船在营运市场中占有最大份额。针对小木船营运乱象,公司代表江清俊表示将尽快召开全体船员大会,贯彻安全思想,针对管理不到位的地方,立即进行整改,“我们公司将派出3名工作人员前往各渡口进行管理,由他们分别进行售票、验票、放行流程。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杜绝管理人员不到位的情况。” “对于非法载客的小木船更要进行严打。”江清俊告诉记者,对初次违规的小木船,运输公司将予以警告处理。一旦出现严重违章现象,将予以停航处罚。 顺运客运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建春则表示,公司的确存在管理不到位的地方,下一步将积极整改,同时设立一系列奖惩制度,对非法载客进行惩罚。 各方观点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盟市委副主委朱奖怀: 整治载客木船 加强码头管理 尽管厦鼓海域的小木船有载客的合法证件,但厦鼓航线是特许经营的,小木船在此载客不合规定。政府其实已经开始着手解决这方面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治: 首先,涉海有关的管理部门,包括营运部门,都要对不符合规定的载客营运船只进行集中执法整顿,对责任人该处罚的要处罚。第二,要加强码头管理,特别是发放营运许可的相关部门更要负责监管。第三,政府部门应与旅游公司进行宣传,杜绝导游诱导乘客去乘坐这类木船。 厦门市政协常委、致公党厦门市委副主委郑幸红: 载人载货船只 必须分类管理 随着经济发展,现在厦鼓航道的承载力比过去增加了三四倍,小木船在其间航行,充满了危险。建议政府应该对持有许可证的小木船进行引导,引导其达到现在的载人标准;对于没有营运许可证的小木船,应坚决取缔。政府可制定相应的规定对小木船进行管理,限制木船行驶的时间、木船数量,同时对载人船只和载物船只进行分类管理。在这一过程中,出于民生考虑,政府应进行柔性引导,也要加强安全监督,通过对运载货物、人员进行安检来保障航道安全。 (晨报记者 李凌 实习生 杨婷婷) 游客性命攸关 我们等不起 一艘小木船,究竟谁在管? 根据福建省政府出台的闽政文[2002]317号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见》,这些小木船属于乡镇船舶,且绝大多数为嵩屿、贞庵、石塘一带村民的船舶。 这份文件明确了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按规定,该船舶所在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负责木船的统一行政管理和日常安全管理,落实渡口船舶、船员、旅客定额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并负责木船的日常安全检查;配合有关部门禁止非客渡船违法载客和客渡船违章超载,组织人员加强现场管理、监控,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从媒体调查发现的小木船运营过程中各种乱象来看,小木船所属的乡镇并没有尽到管理责任。然而,厦鼓航线的渡口归思明区管辖,海沧区有船却无渡口,对此无能为力。 海事部门呢?从职责看,他们负责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负责木船的登记、发证和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对检查中发现的“三无”船舶进行处理。可是,这些客渡小木船多有合法营运证,海事部门也处理不了。 水运部门呢?水运管理处负责对这些小木船的经营进行审核报批,对厦门全市水运市场进行稽查监督,对违章经营者按有关规定和执法程序予以处罚,但是,对小木船存在的超载等安全隐患,他们也表示无从下手。 “九龙治水 群龙无首”,乘客的生命安全到底应该由谁负责? 相关人士透露,这些木船有两类“载客定额”,分别是20人和25人,且都有投保。“如果出现意外,每名乘客有16万元的赔偿。但如果小木船超载,乘客就得不到赔偿。”而就目前的情况看,每到旺季,几乎每艘小木船都存在超载现象。 面积仅1.18平方公里的鼓浪屿,每年的游客数量和北京故宫不相上下。面对如此庞大的游客数量,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重大。既然老的管理制度已经跟不上新形势的发展,那么,为何不对其进行修正,给政策打上“补丁”,使之也能与时俱进,发挥应有的管理功效? 毕竟,事关游客的生命安全,我们等不及,也等不起。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要严格执法,不能只是喊喊口号、走走形式,而是要实实在在落到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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