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观点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盟市委副主委朱奖怀: 整治载客木船 加强码头管理 尽管厦鼓海域的小木船有载客的合法证件,但厦鼓航线是特许经营的,小木船在此载客不合规定。政府其实已经开始着手解决这方面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治: 首先,涉海有关的管理部门,包括营运部门,都要对不符合规定的载客营运船只进行集中执法整顿,对责任人该处罚的要处罚。第二,要加强码头管理,特别是发放营运许可的相关部门更要负责监管。第三,政府部门应与旅游公司进行宣传,杜绝导游诱导乘客去乘坐这类木船。 厦门市政协常委、致公党厦门市委副主委郑幸红: 载人载货船只 必须分类管理 随着经济发展,现在厦鼓航道的承载力比过去增加了三四倍,小木船在其间航行,充满了危险。建议政府应该对持有许可证的小木船进行引导,引导其达到现在的载人标准;对于没有营运许可证的小木船,应坚决取缔。政府可制定相应的规定对小木船进行管理,限制木船行驶的时间、木船数量,同时对载人船只和载物船只进行分类管理。在这一过程中,出于民生考虑,政府应进行柔性引导,也要加强安全监督,通过对运载货物、人员进行安检来保障航道安全。 (晨报记者 李凌 实习生 杨婷婷) 游客性命攸关 我们等不起 一艘小木船,究竟谁在管? 根据福建省政府出台的闽政文[2002]317号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见》,这些小木船属于乡镇船舶,且绝大多数为嵩屿、贞庵、石塘一带村民的船舶。 这份文件明确了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按规定,该船舶所在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负责木船的统一行政管理和日常安全管理,落实渡口船舶、船员、旅客定额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并负责木船的日常安全检查;配合有关部门禁止非客渡船违法载客和客渡船违章超载,组织人员加强现场管理、监控,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从媒体调查发现的小木船运营过程中各种乱象来看,小木船所属的乡镇并没有尽到管理责任。然而,厦鼓航线的渡口归思明区管辖,海沧区有船却无渡口,对此无能为力。 海事部门呢?从职责看,他们负责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负责木船的登记、发证和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对检查中发现的“三无”船舶进行处理。可是,这些客渡小木船多有合法营运证,海事部门也处理不了。 水运部门呢?水运管理处负责对这些小木船的经营进行审核报批,对厦门全市水运市场进行稽查监督,对违章经营者按有关规定和执法程序予以处罚,但是,对小木船存在的超载等安全隐患,他们也表示无从下手。 “九龙治水 群龙无首”,乘客的生命安全到底应该由谁负责? 相关人士透露,这些木船有两类“载客定额”,分别是20人和25人,且都有投保。“如果出现意外,每名乘客有16万元的赔偿。但如果小木船超载,乘客就得不到赔偿。”而就目前的情况看,每到旺季,几乎每艘小木船都存在超载现象。 面积仅1.18平方公里的鼓浪屿,每年的游客数量和北京故宫不相上下。面对如此庞大的游客数量,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重大。既然老的管理制度已经跟不上新形势的发展,那么,为何不对其进行修正,给政策打上“补丁”,使之也能与时俱进,发挥应有的管理功效? 毕竟,事关游客的生命安全,我们等不及,也等不起。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要严格执法,不能只是喊喊口号、走走形式,而是要实实在在落到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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