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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旅游交通安全引重视 多部门今起整治小木船乱象

2014-07-29 13:16:17徐景明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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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鼓渡轮已能满足市民游客的过渡需求,小木船并不需要承担载客功能。(本组图/记者 王协云摄)

对渡口进行“升级”,削减直至取消其客运功能,是解决海上旅游交通安全隐患的对策之一。

查处重点

人货混载:在第一码头等渡口现场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相关违规船主将可能面临“停运整顿”的处罚。

超载:严格控制上船人数,使用光电影像现场取证、事后处罚。

治本之策

整合兼并:着手摸查小木船船况,促进小木船经营的整合兼并,加强统一管理,帮助其实现“木改钢”等升级。

削减渡口客运功能:渡口已不再适应厦门海上交通的发展,相关渡口应削减客运功能甚至逐步取消,便于海上交通的统一管理。

问题

小木船多为挂靠

难以统一管理

厦门日报讯(记者 徐景明)小木船目前存在的各类问题,是怎么形成的?记者了解到,为了管理厦门海域的小木船,2006年,在相关部门的统筹安排下,目前尚存的78艘小木船组成了4个运输公司。不过,由于小木船的管理和运营采用“挂靠”制,依旧是船主各自为政,公司难以发挥管理作用。随着鼓浪屿旅游热度的上升,临近的BRT车站又带来了大量的人流,很多从BRT下车的游客就近选择,让小木船载客红火了起来,各种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一座蜚声海内的港口风景旅游城市,需要一个与之匹配的海上旅游交通环境。连日来,本报关于厦门海上旅游交通安全的报道,引起各方关注。

安全大于一切。昨日,市港口管理局和厦门海事局主动联系本报,针对厦门海域交通乱象提出整治思路,并表示将于即日起开展整治行动;整治小木船可以抓住的“死穴”,一一浮出水面。与此同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也通过本报呼吁,从源头上治理海域交通乱象,为市民和游客营造安全舒适的海上旅游交通环境。

法规管不了?可以管!

市港口局:小木船“人货混载”将停运整顿

昨日下午,市港口管理局局长吴顺彬召开紧急会议,确定整治行动方针,即通过“安全有序、规范管理、客货分离、转型升级”等几个步骤开展。

小木船人货混载运输的现象,是此次整治的重点。市港口局水运处介绍,目前鼓浪屿每日需要通过海路运输各种物资200吨左右,基本都依靠小木船运输。同时,根据相关法规,小木船在进行货运任务时,禁止同时搭载旅客,即便是随船的押运人员,也要到指定的区域如客舱内。

根据这项工作原则,水运处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包括海事、所辖街道、小木船所属公司等组成执法队伍,在第一码头等渡口现场执法,严控人货混杂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相关违规船主将可能面临“停运整顿”的处罚。

另外,对于部分小木船出现的抢客、拉客、漫天要价现象,水运处将联合区所辖街道、旅游部门打击此类行为。

昨日的紧急会议上也提出了“治本”的初步思路。除了立即着手摸查相关小木船船况,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停运整顿外,作为大部分小木船的船籍地海沧区,该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协同有关部门,通过各种方式促进小木船经营的整合兼并,帮助其转型升级。

取证有困难?有办法!

厦门海事局:可用光电影像现场取证事后处罚

厦门海事局昨日表示,其每年都对小木船进行三次安全检查,并定期组织船员进行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但他们也发现,由于渡口的管理相对混乱,人员超载现象客观存在,接下来他们将联合相关部门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据了解,由于小木船在海上航行速度较快、航程较短,考虑船上人员安全,超载现场的查处有一定难度,比如,如果船东发现执法船,大多会加速逃离现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对此,在接下来的执法中,除了与相关职能部门在岸上严格控制上船人数,还将使用光电影像现场取证、事后处罚,严控相关违法行为。

另外海事部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小木船作为历史遗留产物,虽然在上世纪90年代发挥过一定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已不再适应特区水路交通运输的需要。比如,1977年厦门轮渡就开始建造高等级的铁壳渡船,时至今日更是升级换代了几次;同样,大小嶝之间的渡轮也已经“木改钢”。而缺乏统一管理、经营的小木船,直到今天还是“老样子”。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不仅小木船不再适应发展,渡口也是如此。一般来说,渡口是在交通方式不足的情况下设立的,多存在于乡镇,而厦门目前各类交通形式很发达,跨海大桥、隧道来往方便,厦鼓之间的轮渡也能满足出行需求,相关渡口应该逐步适应时代发展,削减客运功能甚至逐步取消,便于海上交通的统一管理。

记者观察

“历史遗留问题”

并不成问题

记者 黄晓波 徐景明

历史遗留问题,并非不可解决的问题,办法总比困难多。

小木船乱象的治理,需要多家单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根据2002年我省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见》,往返鹭江水域的木船都属于乡镇船舶,它们的监管单位主要是市港口局水运处、海事局以及所辖街道。

责任单位明确了,需要解决的就是整治小木船的法律依据。这样的依据并不缺乏,查处小木船可以抓住三大“死穴”——

首先,人货混载是小木船的“原罪”,于法不合。根据相关法规,小木船载货时,禁止同时搭载旅客。关于这一点,港口局水运处等部门可以依法查处。

其次,超载是小木船最不可饶恕的“罪行”,为乘客的安全埋下严重的安全隐患。只要抓住“超载”这个“牛鼻子”,海事等相关部门同样可以一查一个准。

再次,小木船漫天要价的现象,同样治得了。水运处可联合街道、旅游等部门,打击此类行为。

只要抓住上述“死穴”,严打小木船违规经营,就能彻底杜绝“人货混载”的现象,消除小木船带来的海上交通安全隐患问题。

建议

既要严打治标

也要“动手术”治本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关注小木船乱象,纷纷提出破解之策

本报对小木船乱象的报道,也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的关注。他们呼吁,相关部门要对小木船乱象监管到位、严厉打击,为我市海上旅游交通营造安全舒适的环境。

厦门市人大常委、

民盟厦门市委副主委朱奖怀:

码头设警示牌告知危险性

朱奖怀表示,监管部门对小木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还远远不够。他说,早些时候,由于小木船防护措施非常落后,几乎年年都会出事故,虽然经过整治之后,近年来这样的现象相对减少,不过,游客乘坐小木船时生命安全没有保障,却依旧是不变的事实。

“关键还是加大防范和执法。”朱奖怀说道,“比如,在小木船集中拉客的区域如第一码头附近树立显眼的警示牌,提醒游客乘坐小木船危险,这一点还是可以轻松做到的,而且也不需要花很多资金。”除了树立警示牌之外,朱奖怀还建议,各码头的管理人员应该加强执法的力度,不允许载人的小木船随意停靠码头,除了执法人员加强监管之外,宣传人员也要同时加大宣传的力度,尽量让所有的游客都清楚乘坐小木船带来的危险。

集美区政协常委、

政协文史委副主任杨柳:

设治安岗亭管住乱拉客

“小木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会不堪设想,而且乘坐小木船是没有保险的,所以一旦有事故,根本没有任何的保障。我们不要等到出事了,再来亡羊补牢。”杨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杨柳谈及,面对小木船这个“历史遗留问题”,第一步还是要加强执法,“特别是第一码头这样的地方,小木船特别多,就应该要严格执法,禁止这些小木船载客,设置一个治安岗亭是很有必要的。”

福建省水产研究所原副所长、

九三学社社员林学钦:

重新规划航线分流居民游客

林学钦老先生是鼓浪屿人,对于小木船的监管,他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至少第一步,每一艘船都要登记载货还是载人,载货的船就不能载人,否则太危险,当年是不方便,现在有了渡轮,小木船载人的必要性已经不存在。”他表示,法律如果有缺口,就需要现在立刻补上,而不是让它一直存在下去,让这些小木船打擦边球。

然而,要彻底根治这个现象,林学钦认为,除了打击,更要从根源上破解。他建议,对于目前鹭江航道上、特别是往返厦门岛与鼓浪屿的行船路线,应该重新调整规划。“当前游客和居民挤做一团,都从鹭江道这边上下船,是滋生如今各种海上旅游交通安全隐患的一大根源。从这里破题,把航线合理分流,才是真正的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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