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合法吗?有些非法载客有些超载违章 海面上,这些小木船,长得都很像。船只像,船东也很像,清一色的黝黑皮肤。不过,细细看去,却会发现,揽客木船有两种,有着本质区别——一种是渡船,一种是渔船。 导报记者连日暗访发现,大多数揽客木船上都钉着蓝色“安全告示牌”,上面注明“闽厦门渡”,以及编号。有关人士说,这种木船专业名称叫“木质渡船”,很早就存在了,用于连接乡镇渡口的客货两用船。 在目前巡查中,这类木船基本都有相应的《船舶适航证书》等证照,活动范围规定在厦门港内海域。水运部门也证实,这种船舶均有合法营运证,属于有资质的。 不过,有关人士说,这些小木船主要用途是载货,载一些乘客也必须严格控制在限载人数内。这些木船有两类“载客定额”,分别是20人和25人,如果超载那就是违章了。另一种木船——小渔船,就是非法载客运营,它们不允许载客。 到底该谁管?一纸文件规定各方责任 一艘小木船,到底谁管?一纸文件规定得很明确。昨天,导报记者找到这份被业内人士多次提及的闽政文[2002]317号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见》。往返鹭江的木船,便属于乡镇船舶。 这份《意见》里,专门落实了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其中,街道办事处负责木船的统一行政管理和日常安全管理,落实渡口船舶、船员、旅客定额的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禁止非客渡船违法载客和客渡船违章超载,要组织人员加强现场管理、监控,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海事部门负责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负责木船的登记、发证和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检查中发现的“三无”船舶,要处理。 厦门港口管理局水运处负责对这些小木船的经营进行审核报批,对全市水运市场稽查监督,对违章经营者按有关规定和执法程序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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