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1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湖法/文 陶小莫/图)悲剧啊!因为疏忽大意,小刘开车轧死自己的亲生父亲。他在承受丧父之痛的同时,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近日,小刘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在湖里区法院受到审判。 父亲爬到车底检查 刘家父子来自重庆农村,来厦门打工多年,买了一辆小货车,专门帮客户运货。 悲剧发生在今年1月20日早上7点多。当时,小刘驾驶货车,打算驶出机场北区新海关二级监管仓库工地时,停在工地大门进行拍照登记。 这时,货车轮胎气阀出现问题,隔一会儿就会发出响声。于是,坐在副驾驶座的父亲老刘就爬到车底检查车辆故障。遗憾的是,他并未告知儿子。 刘家父子每天都是一起出车,通常,他们到这个工地后,由儿子负责拍照登记,而父亲则到保安室内去签单。 但是,事发当天,老刘临时起意,决定去检查车。而小刘又以为父亲像往常一样,去签单了。 儿子开车轧到父亲 小刘拍照登记完后,就上车将车辆开出工地大门。他没有注意到,父亲还在车底,右后轮直接碾轧到父亲的双腿上。 事发后,小刘悲痛欲绝,立即将父亲送到附近的医院抢救。但是,三天后,年仅50岁的老刘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老刘是因腹部、盆腔、下腹受交通事故钝性外力作用,导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小刘很后悔,恨自己当时没有仔细观察车底就开车。 母亲为儿子求情 事后,小刘的母亲多次为23岁的儿子求情。 她说,儿子平时和丈夫感情很好,悲剧发生后,儿子极其内疚。而且,由于她体弱多病,长年一直服药,无法工作赚钱,而丈夫死后,儿子就成为家中唯一的“顶梁柱”。 经公安机关认定,小刘过度疲劳驾驶,未注意观察周边情况,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老刘未向小刘说明到车底检查轮胎气阀一事,就直接爬到车底,负次要责任。 近日,湖里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开庭时,小刘始终低垂着头,精神萎靡不振,基本没有说话。 法院判决认为,小刘因疏忽大意,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虽然情节较轻,但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考虑到他是自首,可从轻处罚,因此,对他适用缓刑。最终,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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