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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垃圾分类试点本月展开 积分换奖品鼓励居民参与

2014-07-15 16:00:05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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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垃圾分类”

市民争着出点子

6月16日,市市容环卫管理处与厦门日报携手,联合发出征集令,向广大市民征集开展垃圾分类的意见建议,为垃圾分类工作支招。近1个月来,征集令得到了市民的热烈响应,各种“金点子”纷至沓来,不少建议都得到了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

建议1 垃圾分类与物业费挂钩

许女士认为,垃圾分类工作应当充分发挥物业的力量,特别是对垃圾分类的宣传、监督,物业应当主动承担重任。“我老家在湖南长沙,我们这里也有小区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他们把居民垃圾分类与物业管理费挂钩,采取垃圾分类积分抵扣部分物业费的办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也调动了物业管理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许女士认为,厦门在垃圾分类试点中,可以考虑借鉴参考。

建议2 让更多人知道“分了不白分”

“2000年厦门就开始搞垃圾分类试点了,为什么一直做不起来,就是因为配套设施、设备没有完善”,家住和通里的谢女士认为,厦门的生活垃圾实行混合收集、混合运输、混合处理,导致居民的垃圾分类成了无用功,挫伤了积极性。“今年的试点工作不一样了,我从《厦门日报》上看到,运输车、清洁楼都要进行分类改造,分类处理厂也已经投入试运行,那么市民在家里做分类就不再是没有意义的了。向市民说清楚这一点非常重要。”谢女士建议相关部门,组织市民代表参观垃圾分类处理厂和试点小区的清洁楼,同时安排媒体报道,让更多人知道垃圾“分了不白分”。

建议3 “奖”比“罚”更重要

有人提出,厦门要为垃圾分类制定罚则,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对此,侯先生不认同。他觉得,目前厦门还处在垃圾分类工作的起步阶段“奖”比“罚”重要,“2005年昆明制定了相关的罚则,个人最高可罚款100元,单位最高可罚1000元,但近10年下来一张罚单也没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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