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二代身份证信息读取到公积金业务系统中,同时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进行关联,就可以进行审批。用电子信息代替纸质材料留存,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社会资源。不用再提前准备的材料,除了身份证复印件,还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职工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无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若购买的是二手交易住房,或本市已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其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也不再需要提供土地房屋权证、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 申请者只需在《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的“单位盖章”栏内,填写购房合同编号或所购住房的土地房屋权证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可据此在系统内查询。信息核实无误后,就可以进行审批。 申请办理还贷方式不需提供公积金查询单 从申请提取公积金到申请办理还贷方式,手续全面简化。职工若申请办理逐月还贷和委托按年还贷,而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缴交又不在同一个银行的,不用再提供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出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单。 据悉,目前全市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的7家银行,以及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9家银行,都已经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系统联网,实现了数据共享。银行可以直接通过后者开放的查询接口,核实职工在厦门是否有建立住房公积金。 厦门计划推出公积金网上缴存平台 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共审批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4199笔,其中购房、还贷等住房消费类提取12418笔,平均每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自动还贷9.2万人次。记者了解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利用科技手段和数据共享优势,计划推出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平台,进一步降低住房公积金提取门槛,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审批流程】 1、职工签署委托书 职工签署《职工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授权委托书》(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后向单位申请; 2、单位进行业务申报 单位公积金业务经办人员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发的身份认证卡,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网上审批系统”进行业务申报; 3、公积金中心审核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网上审核。审核同意的,向受委托银行发送电子授权指令; 4、银行进行转账 受委托银行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子授权指令,直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账到本人本市同名储蓄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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