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泳池监管“硬伤”不少 市民评代表质询直指“痛处”

2014-07-10 09:52:45黄璜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市纠风办组织专项评议,市民评代表质询直指“痛处”;下一步还将检查职能部门落实措施情况,并纳入政风行风考评

 

如何加强小区泳池的监管成为本次评议的一个重点。(记者王火炎 摄)

市民评代表现场质询。(记者 王火炎摄)

泳池监管是否到位,反映卫生、工商、体育、建设等多个行政职能部门的履职状况,市纠风办多年来一直将其列入纠风专项,协调职能部门展开夏季泳池检查,通过“监督在线”曝光问题泳池。今年市纠风办继续关注这个民生问题,对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情况进行“再监督”。

7日上午,市纠风办组织了夏季泳池监管专项评议会,市民评代表对相关部门的日常监管措施,特别是落实8月1日起将要施行的《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的准备情况等开展举牌评议。下一步,市纠风办还将根据群众举报存在问题的泳池线索,组织明察暗访,对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机制情况进行动态评议,相关部门的履职情况将纳入政风行风考评。

被评议单位: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评议结果 满意3票,不满意2票

质询重点 泳池自检数据造假的对策,水质抽检情况

市卫生监督所:卫生部门主要是依据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对游泳场所进行监管。游泳场所开业前,必须向卫生部门申请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而且要制定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要求配备内部自测水质设备,定期自测并公示;经营过程中,卫生部门会进行监督检查,除了每年3次(夏季2次、冬季1次)的水质抽检外,卫生部门自2011年起,还采取监督量化的管理模式,对全市111家游泳场所进行分级管理,通过检查评出A级单位48家、B级25家、C级38家,并向社会公示。

【现场质询】

市民评代表:游泳场所是禁止皮肤病等患者进入的,卫生部门日常如何监管?

市卫生监督所:这块的监管确实比较欠缺,只能凭泳池管理人员目测和泳者自觉。

市民评代表:水质问题需要卫生部门经常性的监管,而卫生部门整个夏天才检查两次,会不会太少?

市卫生监督所:相对游泳场所的数量,我们人手确实不足,但平时会不定期抽查游泳场所,使用的是快检设备,能检测的指标比较少。每年两次的水质检查虽然全面,但一些指标数据需要48小时,所需的人力、时间成本都很大,检测力量也不足,因此次数没法太多。

市民评代表:在往年的检查中发现,一些游泳场所自检数据存在造假,是否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市卫生监督所:这个没有处罚措施,只能要求及时整改。

市民评代表:8月1日起将实施的《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要求,室外的海水泳池也要纳入监管,你们准备好了吗?

市卫生监督所:目前还没有可操作性的配套措施,但下一步会将室外的海水泳池纳入抽检工作,配置更新的快检设备,协调市疾控中心和各区卫生监督部门加强水质监测。

被评议单位:市工商局

评议结果 满意4票,不满意1票

质询重点 泳池销售“三无”产品的查处

市工商局: 12315今年以来受理有关游泳场所的投诉63件,已办结10件。投诉内容主要是:游泳场所无证无照、游泳卡含“霸王条款”、消费者意外伤害、泳池设备无法使用、培训课程与合同不符等。

【现场质询】

市民评代表:经营者要公示水质自检结果,如果有造假,工商部门有没有处理措施?

市工商局:这属于道德诚信问题,我们主要是对流通领域商品进行监管。但我们会加强对商家的指导,也可在诚信平台上公布企业的不良信息。

市民评代表:有些游泳场所销售的泳衣、泳具是“三无”产品,工商部门有没有查处过?

市工商局:去年查处了2家,是现场责令停止销售,15天内还会复查,若再次销售“三无”产品,会重点监督。

市民评代表:如果没有投诉,你们有没有主动监管?

市工商局:现在只有抽查,人手不足没有巡查,但我们计划下周对泳池进行摸底排查。

被评议单位:市体育局

评议结果 满意1票,不满意4票

质询重点 履职中是否过分依赖区级单位的许可监管

市体育局: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的文件规定,目前市体育局对游泳场所的管理工作包括:开展人员培训,帮助理解掌握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宣传动员,按照文件落实工作职责;抓紧推进游泳经营行政许可;协调市游泳协会为各区的相关行政许可提供技术支持。下一步将努力推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卫生等部门的协调。

【现场质询】

市民评代表:厦门共有多少公共泳池?对照8月1日将施行的《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有没有需要整改的?

市体育局:共有220家。由于我局人员编制少,平时只能在各区抽调人员对泳池进行监管,现在还停留在对相关单位的申报许可,没办法对220家场所进行等级评分。

市民评代表:220家?为什么与卫生部门的数据不一致?根据《福建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和即将施行的《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体育部门对游泳场所负有监管职责,今年对游泳场所检查了几次?

市体育局:我们是根据6个区局上报的数据。《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的正式文件还没看到。游泳项目的许可监管主要在区文体局,我局主要负责潜水、攀岩等其他高危的体育经营项目,这个分工是国家体育总局的文件明确的。

市民评代表:不论市、区体育部门具体分工如何,市体育局作为政府体育主管部门,都应该积极履职,市体育局有哪些工作举措?

市体育局:我局会协调各个单位,形成合力开展检查。

被评议单位:市建设与管理局

评议结果 满意1票,不满意4票

质询重点 小区泳池问题突出,是否履行监管职责?

市建设与管理局:厦门不少小区都有配套的游泳池,我局作为物业服务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直接管理小区泳池的行为,负有相应的指导监督责任。根据初步摸底,厦门现有77个小区设置了游泳池,25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其他的则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或外包委托专业公司管理。

【现场质询】

市民评代表:根据往年检查情况,小区泳池的问题比较突出,作为物业服务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有什么检查、指导、处罚措施?

市建设与管理局:目前还没有,这确实是个漏洞。

市民评代表:小区泳池的硬伤大多是救生器材严重不足,这是一个巨大的安全隐患,建设部门如何敦促物业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市建设与管理局:以后会重点加强这块的监管,不仅是物业自己管的泳池,外包出去的,物业也要负起管理职责。

市民评代表:这项监管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更需要信息共享。之前摸底调查的小区泳池情况,有没有抄告卫生、工商部门?

市建设与管理局:还没有,下一步会加强信息互动。

【评议意见】

小区泳池问题多

应开展专项检查

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尽快对泳池的经营状况进行巡查,特别是小区泳池,每年只有特定时间开放,一开放就要迎接大量的人流,往年的检查中发现问题很多,很容易出事故,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建议建设主管部门把小区泳池做一个单列的专项,与其他部门互相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督促小区泳池规范经营,确保群众夏季游泳安全。

【点评】

正视存在的问题

依法主动履职

市纠风办:夏日炎炎,泳池的安全监管是目前群众关心的问题,这个现场评议十分及时。市民评代表针对各单位的履职情况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希望相关单位能正视自身履职中的不足,根据“马上就办”的原则,依法主动履职,进一步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希望相关单位能根据市民评代表的建议,完善相关机制。例如,市区两级联动机制、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具体有效的监管措施,让群众满意、放心。市纠风办将跟踪各部门建章立制、完善监管的有关情况。

发现问题泳池

请举报!

救生员是否不在岗?池壁、池水明明很脏,却不见清洗、更换?泳池水质自检数据蒙人?销售的泳衣没有厂名厂址……如果您发现游泳场所存在不规范经营情况,请拨打市民评热线5581719举报,市纠风办将督促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市民评代表 杨毅 许荣栋 曾焕生 公维贵 柯明哲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