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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共场所用电高峰期 空调温度不低于27℃

2014-07-09 17:07:40许云芬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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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许云芬)炎炎夏日,不少市民喜欢到商场避暑,但从本周开始,大家可能就会发现,白日里走进商场,不会再感到“透心凉”了。从7月7日起,厦门启动岛内Ⅲ级有序用电方案,要求厦门岛内公共场所及商业营业场所实行有序用电的避峰措施,在每日用电高峰期间,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7摄氏度。预计将实施到本月底。

据介绍,在高峰期间,空调用电负荷可占全市用电负荷的30%-40%。截至7月4日13:04,厦门地区最高负荷392.5万千瓦,其中岛内最高负荷163.3万千瓦,已经超过去年160万千瓦的最高负荷。预测近日岛内最高负荷将超过165万千瓦。

同时,建议岛内居民用户在用电高峰(10:00-17:00)期间,减少空调使用,调高空调温度,尽量避免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电磁炉、电热水器等),共同节约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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