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肖雨)本月1日至15日,厦门电信业试点纳税人迎来“营改增”的首个纳税申报期。市国税局昨日特别提醒,试点纳税人应重点关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是明确申报日期,熟悉国税申报方式、流程,避免因延误时间、操作不当影响正常申报;其次是及时办理减免税备案。 随着6月7日厦门市网通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开出金额5200元的首份电信业“营改增”专票,电信业营改增在厦门真正“落地”。记者了解到,经前期税源确认,厦门共有82户(移动、联通、铁通、电信四家基础电信运营商)电信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本次电信业营改增采取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昨日上午,在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厦门翔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了6月报送的11份、总金额31万余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认证,成为厦门首家顺利完成申报的电信业“营改增”试点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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