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农村宅基地将统一管理 合理划分为三个区

2014-06-27 09:36:56张明蕾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改革农村宅基地安排机制,让我市农村更美丽。(郑伟明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张明蕾)“只建新房,不见新村”,土地粗放利用,宅基地审批环节多周期长……这些农村村民建房时遇到的常见问题将有解决办法。记者从市国土房产局获悉,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意见》,着手改革农村宅基地安排机制。

【“三统一”机制】

统一收地、统一配套、统一安排

农村“空心村”闲置的情况,多半源自村民们自行找地建房,《意见》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这个问题。根据《意见》,宅基地将实行“统一收地、统一配套、统一安排”机制,推行农村住宅集中建设,引导村民集中居住,逐步形成新村。那些城镇化水平较高、宅基地供应紧张的区域,推行利用集体土地建设公寓式村民住宅小区的模式,增加村民住宅有效供应量。村民住房也将实行评分轮候分配机制。

【划分三个区】

包括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

农村和城市一样,房屋要建在哪儿,也得搞规划。《意见》要求,各区按规划要求合理划分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在适建区内以试点先行的方式,逐步推行宅基地“三统一”安排机制和农村公寓式村民住宅小区政策。对位于规划禁建、限建区内,尚未启动土地房屋征收或未列入近期征收计划的村庄(社区),按照“疏堵结合”的要求,由住房困难的村(居)民向政府申请,参照现行土地房屋征收政策予以提前安置。

辖区内的贫困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住房困难情况,各区应进行专项调查摸底,优先安排弱势群体的建房申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