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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两毒贩昨日被执行死刑 一个30岁女子一个24岁青年

2014-06-26 09:59:14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邹玒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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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郭睿 通讯员 厦法宣)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昨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一名30岁的女子和一名24岁的青年,皆因贩毒情节严重在厦被执行死刑。

“80后”女子带同居男友贩毒

阿丽(化名)被抓是2012年3月的一天。当时,她把一包从广东买来的毒品带回位于湖里的暂住处。当晚8时许,提前掌握线索的警方前来抓捕,从她屋内搜出毒品多达959.7克。和阿丽一起被捕的,还有她的同居男友阿青。

此时,阿青和阿丽同居仅一个多月。阿青和阿丽一样都是吸毒人员,2012年春节前结识。同居以来,阿青吸食的冰毒都由阿丽提供,阿丽还让他帮忙卖过五次毒品。阿青因此获刑3年,但阿丽由于长期以贩养吸,贩卖毒品数量大、纯度高,罪行极其严重,虽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但悔罪不彻底,不足以从宽处罚。最终,阿丽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阿丽已于昨日上午被执行。

“90后”青年贩毒7千克

阿河(化名)是厦门本地人,1990年出生的他在2012年初结识同案犯孙某,要对方帮忙寻找毒品买家,并答应交易成功后会支付对方每公斤一万元的中介费。暴利之下,孙某给阿河带来了下家。2012年9月,阿河雇人一同驾车前往广东购买2292克冰毒回厦,后以每克195元的价格贩卖,并用茶叶袋将这批毒品分包封口伪装。同月29日,阿河为继续赚钱,以4万元运输费为报酬托人驾车去广东运冰毒。次日中午,接回汽车和毒品的阿河,在开车途经马巷一路段时被公安人员人赃并获,警方当场从其车中查获毒品冰毒5包,净重4987.7克。

由于阿河前后贩毒数量达7279.7克,且毒品纯度高,社会危害性极大,虽然具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最终,因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阿河已于昨日上午被执行。

法规链接>>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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