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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开车接孩子被抢4万多 歹徒作案3起专抢家长

2014-06-19 13:40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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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学校门口附近,小芬见儿子出来了,就解开车锁。没想到,儿子上车时,跟着窜进来一名陌生男子对她实施抢劫。男子还以孩子来威胁小芬取4万元给他。

海西晨报讯(记者 主父真真)家长们注意啦!开车接送孩子时一定要小心,上下车记得随时锁车门,以防遭歹徒抢劫。小芬(化名)就是因为接孩子,一时大意被抢劫,损失4万多元。

2012年10月24日下午,到了放学时间,小芬(化名)开车去实验小学接儿子。到了学校门口附近,小芬见儿子出来了,就解开车锁。没想到,她一时大意惹来横祸———儿子上了车,跟着窜进来一个黑影。

“往海沧开!否则小心你儿子的小命!”陌生男子戴着墨镜,窜上车后,将水果刀伸向孩子的脖颈,以威胁小芬。

因为担心孩子的安危,小芬只能听从陌生男子的命令。在路上,该男子拿走了小芬钱包里的800多元现金。随后,在男子威逼下,小芬又到海沧的一个取款机,取了4万元现金给男子,男子这才满意地离开。惊魂甫定的小芬立即报警。

2012年10月26日0时许,实施抢劫的阿堂(化名)被抓捕归案。阿堂交代,他是为了还债才实施抢劫的。

经查,阿堂为了来钱快,盯上了接送孩子的家长,于是戴着墨镜,拿着水果刀,多次实施抢劫。此前,他于2012年2月用同样的作案手法实施了两起抢劫,其中一起因被害人及时反锁车门而未能得逞,另一起案件中,他则抢走了两张银行卡,其中一张卡内有10万多元,后因密码错误,他未能取到钱。

厦门市思明区法院认为,阿堂2012年2月的两起犯罪中,一起是抢劫作案犯罪预备,一起是犯罪未遂,又因其退赔了被害人损失,可减轻处罚。

经思明法院一审判决,阿堂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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