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1 民企可全资参与产业园区建设。 亮点2 中小企业合建商会大厦,有望享总部企业优惠。 亮点3 民间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参照公立医院标准补助。 亮点4 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鼓励向基金捐赠。 民营经济。资料图 厦门晚报讯(记者 刘丽英)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的通知。这份被称为史上“干货”最多的利好政策让厦门很多民营企业为之欢欣鼓舞。事实上,在政策酝酿出台期间,有些民营企业已提前行动。《意见》中的一些措施,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 民企可以“民办公助”模式 参与厦门产业园区建设 《意见》第21条写道:鼓励民营企业以“民办公助”的模式参与厦门产业园区的建设、运营,在厦门规划园区范围内,划定产业方向明确的园区交由龙头骨干民营企业从规划、投资、设计、招商、运营各环节自主管理,建设产业特区。 “民营企业以‘民办公助’的模式参与厦门产业园区的建设、运营,这一条已进入实施阶段。”厦门总商会副会长李强介绍,目前厦门总商会已牵头成立厦门民营联合投资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拟参与厦门移动互联产业园建设、商会大厦建设、混合所有制等有关项目的投资。 其中,由这个公司投资的第一个民办公助项目——移动互联网产业园率先启动。李强介绍,运营方已在观音山租了4万平方米的场地用做总部大楼;在湖里高殿,他们利用旧厂房开发移动互联园区,还在海沧出口加工区建设跨境电商园区,并计划在岛外打造移动互联产业高端制造区。李强表示,这个园区目前进展顺利,招商正在同步进行,预计明年就可产生1亿元的税收。 与以往产业园区多数由政府投资、规划、建设不同的是,“民办公助”模式的产业园区,是由民营资本全资打造,政府量身定制发展政策,并有效整合多方面优势资源。李强说:“这种办园模式在国外和上海、广东等地都有成熟的模式,但在厦门,这还是第一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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